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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加成更要取消"以患者养医".
http://www.scol.com.cn(2016-11-10 8:53:36)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作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医务人员薪酬总量核定和个人绩效工资分配不与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薪酬分配体现岗位的技术含量、风险、贡献等,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2016年11月9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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