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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假慈善”不只是道德问题
http://www.scol.com.cn(2016-11-21 8:23:1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段“揭黑”视频,引出一场诈捐事件。今年11月初,网络直播平台“快手”上,一个名为“快手黑叔”的主播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十余名衣着破旧的村民站成两排,几名满身文身的网络主播向他们发放现金,录完视频后又从村民手中将钱收回。随后,视频当事人“快手杰哥”承认,自己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主要是为了“涨粉”。(11月20日新京报)

  “快手杰哥”等4名网络主播为了“涨粉”,到凉山那个又穷又偏僻的小山村让村民摆拍“诈捐”,虽然这个向村民捐款捐物的视频在网上发布后,确实让这些网络主播涨了不少的粉,但真相暴露后,不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谴责,还被当地公安驱离凉山,可谓偷鸡不成蚀了把米。

  这种“诈捐”对社会的伤害是巨大的,这个小山村既穷又偏僻,村民与外界接触较少,他们十分渴望有关部门或一些爱心人士给他们送去一些温暖,给他们一些钱物资助。左盼右盼,终于盼来了几个送“温暧”的人,一叠叠人民币,一支支铅笔,一个个鸡蛋,那场面看了确实让人感动。然而,这些贫困的山民,还没有把钱物捂热,就被收了回去,从十分高兴变成了十分失落。试想,有了这样的经历后,这些村民还敢相信外来人吗?当地党委、政府来做工作,想贯彻什么,他们还听得进去吗?

  这样的“诈捐”,实际上早已逾越了法律的边界。《慈善法》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直播“伪慈善”已涉嫌触犯法律。作为直播平台,由于对“伪慈善”这种违法违规的直播没有认真把关,对网络主播没有严格管理,应负相应的责任。执法机关也要对直播平台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不能只将其驱离凉山作罢。因为他们用于“诈捐”的钱物,实际上是作案的“赃款赃物”,应该进行没收并加倍处罚。

  直播“伪慈善”表面上看是为了“涨粉”,实际上是为了“骗钱”,因为网络主播“粉丝”多了,可以让“粉丝多刷礼物”,从中赚取更多的钱。这种“诈捐”,直播“伪慈善”是一种普遍现象,很多主播都这样做,且专门有人帮助操作,只要稍微给村民支付一点点报酬,就可完成直播“伪慈善”,像本案中,只给小孩子留了两支铅笔,一个鸡蛋。这种直播“伪慈善”不仅违反了《慈善法》,而且使更多的人对真慈善也会产生怀疑。

  因此,直播“假慈善”不只给村民留“后遗症”,而且,对我国的慈善事业也是一种伤害。所谓“诈捐”,就是“诺而不捐”或“诺而少捐”。现实中,捐款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的确存在,甚至在公益领域屡有发生。直播“假慈善”更是把“诈捐”搞得活灵活现,这种“诈捐”不只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这些网络主播既然已经在网络上向社会公开了“捐赠”的画面,实际上与书面捐赠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捐赠人不履行其承诺,除了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赠人可依据其承诺的事实及相应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兑现承诺。(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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