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把我尴尬惨了!”陈女士说起前两天的经历,直言难以启齿。自从上周日看到一家店的招牌“叫了个鸡”后,她8岁的儿子这两天总念叨这四个字。生气之余,他向城管、工商等部门电话投诉了此事。今(17)天,锦江区书院街道办城管治安综合执法队依照相关法规,拆除了招牌,并劝导经营者改换菜品的不雅名称。近年,街头不时见到“秀下限”招牌和户外广告,城管和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招牌广告内容违反公序良俗、有违相关法规,他们定会监管查处。(11月18日中新网)
其实,成都的这家炸鸡店给自己取的店名“叫了个鸡”,乍听起来也没啥,不过仔细一琢磨,还是与大众所能理解的“叫鸡”有重合之处。因此,只要不符合公序良俗,就该令其改正。可接着往下看就更不像话了,这家炸鸡店的菜名,与其说是标新立异,倒不如说是污秽难堪!诚如记者调查中发现的那样:“辣眼睛”的是店里的宣传语和菜品名称。价目表上菜品的名称有:“补精神器”“没有性生活的鸡(童子鸡)”“鸡的泡友”“和他有一腿”……如此露骨的菜名,用“恶俗”两个字来形容都不够了,可以说是彻底的色情传播了。
虽然这家招牌因涉嫌太污而被城管部门勒令拆除,但留下的反思却远未结束。给店面取名,本该是一件令人期待之事,取名就要体现出店面的特点、内涵、文化等。而“叫了个鸡”之类,一定会让人们云里雾里,那些所谓“招牌菜”,如“补精神器”等,更传递了一种粗俗和恶俗,甚至色情意味。这样的炸鸡店,只能说迎合了一小部分人的心理需求而已,想必不是广大群众都能接受的,看到这样的招牌,反倒令其反感。
显然,“叫了个鸡”和与之配套的“补精神器”等,既违背了公序良俗,又缺乏本该有的文化内涵,是十足的败笔,想来被勒令拆除取缔也就顺理成章了。如今,在取店名这个问题上,就是有一些人想打擦边球,以吸引人的眼球。对一些有争议的店名,他们宁愿知“耻”而上,全然不顾及公众的感受,真可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果今后再冒出头来,发现一起,必须查处一起。
如今,随着社会的包容心越来越大,哪怕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店名,也还会被大众接受,只要不出格就可以,那也算是一种自由。在店名上做点文章,店主煞费苦心也可以理解,但不能超越底线。社会应该是有秩序的社会,还是要遵循一些既定的规则。可是,如果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人们的宽容度,故意混淆是非,模糊界限,打起色情暗示的擦边球来,那就是超越民众容忍的道德甚至法律底线了。
而“鱼”和“熊掌”有时候是可以兼得的,即给店面起名,既能遵守公序良俗,也能体现标新立异的文化内涵,如此,就能两全其美。相对地讲,人的智慧还是无限的,想起一个既能吸引眼球,又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店名,完全做得到。这样,那还为何逆人心所向而动呢?愣是把自己的店名搞得像黑暗的色情场所似的,那么消费者在此消费,怎么能有舒适的体验?
当下,不少商家很注重“卖点”,这就是所谓的“注意力经济”,但再搞吸引眼球的东西,也不要忘记商人也担负着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义务和责任。如果说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灵魂的话,那么,让人们不愿甚至不敢直视的粗俗店名,无论如何也是与城市精神相背离的。搞正大光明的营销可以,但要是“无耻”就该被禁止。而事实上,靠这类粗俗无耻的店名也换不来消费者的信任,换不来多少真金白银。经商的同时,顾及社会文明和自身的责任,才能长久。由此,商家起点名别拿“无耻”当招牌,否则,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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