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4日中午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二道镇一司机在交警查酒驾时跳河身亡。昨天凌晨,当地警方通报,司机李某驾车行至交警酒驾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弃车而跑,被交警发现时正在河里向对岸游去,随后下沉,被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当地检察院介入调查。(11月6日《京华时报》)
检查酒驾,这是交警的职责所在,至于在何时何地开展执法检查,自然不会提前向社会公开告知,因为一旦走漏风声,就有人设法逃避检查,这是执法的大忌。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交警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有人弃车逃跑,种种迹象表明,这名司机涉嫌酒驾,否则绝不会惊慌失措,落荒而逃。或许正是发现了可疑之处,交警进行了追逃,目的就是逮个正着,找到酒驾的直接证据,以利于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
逃跑的司机慌不择路,根本就没有时间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竟然跳河逃跑,殊不知这样做很危险,即便你水性很好,也难免遭遇不测,何况还是醉酒之人,司机李某不知是体力不支,还是不识水性,最终生命定格在小河之中。一次查酒驾断送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如此执法显然有悖初衷。
不可否认,李某之死属于咎由自取,不作死就不会死就是这个道理,既然酒驾了就必须面对现实,接受警方的处罚。不过有一点值得商榷,那就是执法检查的地点,我觉得必须考虑周全,不得产生安全隐患,最好选在人员稀少、没有河流与水塘的地方,因为一旦开车疯狂逃跑,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也不会跳进河里逃跑,这种可以预见的隐患排除了,酒驾者只能面对现实接受处罚。
由此联想到警方查赌,也经常发生赌徒为逃避惩罚,或跳楼、跳水而丧失生命,这与警方为执法而霸王硬上弓有关,如果执法之时能够预见到安全隐患,这样的意外绝不会发生,可见敬畏公民生命警方也不能例外。(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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