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11月09日新京报)
无论“以药补医”,还是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疗费,医院都不可能做“赔面的厨子”。而这一点无需公众担心,我们相信经过统筹考虑,会通过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现。
在此公众最关心的还是取消药品加成之后,能否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因为医改无论怎么改,最终目的都必须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些老问题,让百姓得到实惠。
而看病贵的积弊在于“以药补医”,或药价虚高,或过度诊疗,开大处方,小病大治……虽然我们相信,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疗费,一定程度上对长期大量用药的患者是好事。“原来有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为了省钱不及时吃药或者减少用药剂量的情况少了,有助于提高疗效。”同时,也解决了“廉价救命药”短缺的问题。
但从参与医改实验的地区来看,沾益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来富表示,由于药品收入在该院总收入占比仅为32%左右,而取消药品加成后又相应提高了医疗服务费用,真正让利的仅是全部药费32%中的20%,折合下来仅占到看病总费用的6%左右,大多数患者不会有明显感受(2016年02月24日《 人民日报 》)。
“大多数患者不会有明显感受”,并不是什么大事,反正“按住胳膊打腿,都是那块肉”,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同时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堤内损失堤外补”,完全符合“物质平衡定律”,反正我们老百姓也不想太赚政府的便宜。但问题的关键是,会不会从源头出现药价虚高的问题,会不会出现“廉价药”“换马甲”的问题。据悉,同一种药,换个名称,换个包装,换个批号,身价就可以翻上几倍甚至几十倍;出厂价5~8元的药,转到医院后变成了60~80元,这样大的利益空间,“王尊合们”会不会见缝插针,将明里的取消加价转到暗处操作,都是个问题。
取消药品加成,增设医事服务费,不仅仅只是更好地反映了医疗技术和医生劳动的价值,对医生而言多少有些心理安慰,更重要的还是在于破除以药补医的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落脚点最终都必须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因此,能否在药品招标环节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是关系到取消药价加成的成败大事。虽然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价格实行零差率后,药品总费用下降了20%-30%,5家医院的经验将推广。虽然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但我们也不得不防,因为这关系到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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