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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的照顾能不能再体贴一些?
http://www.scol.com.cn(2016-11-20 7:30: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签字、按手印,是我们通常在签署重要的协议、合约时要遇到的场景。然而,这么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却难倒了河南小伙儿吴建平。由于早年间失去双臂,无法按手印,他在买房过程中遭遇了重重困难。今年26岁的吴建平在5岁时遭到电击,失去了双臂。不过,他凭借坚强的意志,克服身体残疾造成的困难,不断成长进步,现在已经是一名事业上小有成就的青年。失去双臂肯定给吴建平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但他肯定不会想到这竟会成为他买房的障碍。(11月19日央广网)

  河南小伙吴建平,因为自己小时候遭电击失去了双臂,在买房时还四处碰壁,遭到了银行方面在贷款上的重重阻挠。连手臂都没有,何谈在贷款购房的合同上签字?然而,无法签字按手印就是银行拒绝为其贷款的原因。吴建平到过多家银行,可遇到的都是同样的经历,“银行规定必须按指纹”就成了拒绝的理由,“不管你去哪儿签什么,反正右手食指,都是起法律效力的。”

  可是,正像银行工作人员自己说的那样,“按手印留指纹”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必须要按指纹才能贷款,这是所有银行都默认的行规。这就令人费解了,既然没有法律规定,那为何还要必须“按手印留指纹”呢?吴建平说得对:“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享有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我贷款的相关的资质条件都是符合的,如果因为程序上或者我的材料不齐全,你拒绝贷款是可以的。但如果我跟正常人一样提交一样的手续,仅仅因为我的身体跟别人不一样而产生区别对待的话,这就是很明显的歧视。”

  吴建平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令银行以“签字时照相的方式”同意了贷款请求。可是,银行这一关过了,房管局那里也有坎儿,还要面临同样的问题,“因为正常的话都是需要签字按手印的。如果房管局告诉我,如果我不能按手印的话,他不承认这两份文件的法律效力的话,我还是没法买房子。”由于吴建平与售楼部签订的购房合同马上就要到期,如果到时候还不能把贷款、抵押手续办下来,吴建平就要面临房钱两空的现实。无臂小伙的遭遇令人愤懑,难道一个公民的购房权益,都要在冷冰冰的“规定”甚至“默认的行规”面前遭到无视吗?

  平时,我们常常说要尊重残疾人,本届残奥会上我国残奥健儿获得了一百多枚金牌,可到了实际生活中,又存在有意无意忽视残疾人权益的现象,吴建平的遭遇就是一个例子。如果把尊重残疾人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却在实际操作中无视其权益,那么此行为无疑虚伪。我国的残疾人法律健全,但就是缺乏实际操作力度。

  要求签字并按上手印,确属强加于吴先生。采取其他办法对吴建平这样的残疾人特事特办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对无臂人也要求按手印,就是对其的不公平,涉嫌歧视。银行、房管局等为什么就不能对特殊群体再人性化些?对残疾人的照顾能不能再体贴一些?不仅在这些地方,难道不该好好反思我们在出行、如厕、旅游、办事、求学、就业等等方面,真的都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内容去做了吗?

  快到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了;我国也规定每年5月的第3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希望在这些日子里,大家别总是喊口号,而是要以实际行动关爱这部分特殊群体,切实解决其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吴先生的这次遭遇说明,还是有很多部门在对待残疾人上,没有用心、尽力、尽责,对残疾人的照顾还没有真正体现在行动上。由此,对残疾人的照顾还应该再体贴一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有“平等”二字。(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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