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恐怖车贴被拿来应对滥用远光灯等不文明行车行为。济南交警提示,这种做法不可取,还有可能违法。交警部门监控显示,有车主把脸色煞白、吐着鲜红舌头的鬼脸等恐怖车贴贴在汽车后挡风玻璃上。一旦后方车辆使用远光灯,鬼脸能吓人一跳。(11月15日《都市晨报》)
“恐怖车贴”有多恐怖?我们通过新闻报道发布的图片来看,是相当吓人的。有女鬼画图的车贴,有无头鬼画图的车贴,有七窍流血画图的车贴,还有黑无常、白无常的鬼模样。
张贴“恐怖车贴”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任性的驾驶员乱开远光灯,完全不顾及他人的安全,只是图自己的方便,成为交通安全的隐患,从夜晚发生的一些交通事故来看,被远光灯照射发生的车祸占据了很大比例。乱开远光灯显然侵犯了其他驾驶员的安全出行权益。痛恨乱开远光灯的心理,我们能感同身受。
不过,张贴“恐怖车贴”也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正确表达方式。乱开远光灯固然可恨,可是张贴“恐怖车贴”也同样可恨。因为这是一种以暴制暴的手段,这种手段也是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
最为关键的是,张贴“恐怖车贴”和乱开远光灯带来的安全隐患是同样的。乱开远光灯,会因为视线受到侵害,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而张贴“恐怖车贴”也有这样的危害。试想,一位开了远光灯的人,突然看到前面或者是对面的车辆挡风玻璃上出现了长舌头的女鬼会是什么感受?尤其是在深夜时分,尤其是在城市之外。可想而知的是,当惊魂未定的时候,就增加了安全的隐患。如果因此引发了交通事故,需要承受的就不仅仅是良心债了。
这是因为张贴“恐怖车贴”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等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这是没有造成事故的,一旦造成事故,那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恐怖车贴”不能只靠交警苦口婆心劝说车主撕下来,还应该依靠法律之手撕下来。这需要做的事情有三个。其一,加大乱开远光灯的处罚力度,乱开远光灯行为少了,大家也就不去张贴“恐怖车贴”了。其二,需要强制撕下,既然法律规定不能胡乱喷涂和张贴异物,那就应该不折不扣查处。其三,不能仅仅撕下车身上的“恐怖车贴”,还要找到根源。“恐怖车贴”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必须受到严厉打击。
张贴“恐怖车贴”,教训交通违章不能打鬼主意。我们不能任由这种不法行为祸害社会。(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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