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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静下心来聊聊网约车吗?
http://www.scol.com.cn(2016-10-19 8:16:1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邓海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7日下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朗润园一间大教室里,来自法律、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对网约车各地落地细则进行了一次专题研讨。会上,部分专家认为,目前以北京、上海为牵头城市所制定的落地细则对网约车限制太大,尤其是对司机的户籍限制有就业歧视嫌疑,有违公平。(10月18日新京报)

  “你见或者不见,我就在那里。”仓央嘉措的这句话,用以表达地方版网约车新政的姿态,再是恰当不过了。从7月交通部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赋予网约车合法地位,到10月各大城市出台严苛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大幅抬高网约车准入门槛——短短数月,互联网出行这一业态经历了”冰火两重天”。有个巧合挺有意思,在北大线下研讨政策合理性的同时,在APP“有问”的线上论坛中,民间高手亦表达着对各地网约车新政的声音。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城市管理更是如此。因此,按理说,北上广有北上广的难处,小城市有小城市的痛点。但,如果一窝蜂传递着某种悖逆上位法的倾向,政策主导方就当拿出合情合理的“解释说明”。且不谈分享经济和出行市场,起码《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户籍杠杆,纵使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吗?类似疑问,并不鲜见。

  分层管理、融合发展,这是网约车的大势所趋。从丛林法则走向“规矩与纪律”,也是网约车看得见的正道方向。比如说,将网约车纳入城市交通体系大框架下整体筹谋,遵从绿色出行的潮流、考量公共安全的底线,也是情有可原。不过,如果管得太严、压得太死,螺旋式的社会进化史,会否先退了几步去?争来论去,有几个共识似乎仍亟待达成:比如网约车是不是“互联网+出租车”?比如属地管理网约车是否等于将产业发展权分给地方?比如资本与制度对话时如何建立共公平正义的博弈机制?这些问题,在具体政策之外,更有前瞻意义。

  当然,吃瓜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出行会不会堵、车费会不会涨、打车会不会难。有经济学者在一轮轮争议中提出,“网约车管理不能和穷人过不去。”从民生视角看属地新政,不把穷人赶到当年的“黑车”上,也是“征求意见”当观照的题中之义吧。不得不提的是,100多年前,英国荒诞的《红旗法案》几乎让新出现的汽车寸步难行。时过境迁,飞驰电掣的汽车,早就反驳了当年的悖谬与保守。从传统出租到网约车,路障最好也别设置太多。

  眼下而言,指望重点城市在新政上大转身或大调整,可能性并不太大。能指望的唯有两点:一是尽可能集纳各方意见、平衡各种利益,给新兴产业一个宽容的空间;二是考虑设置决策评估机制,给出地方新政的“观察期”,一年半载之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制度实施效果,再依据程序正义而加以调整修正。静下心来聊聊网约车,把决策的“误伤”降低到最小限度,也是真正给瑟瑟秋风中的经济民生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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