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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幼女扔在法院,如此施压不靠谱
http://www.scol.com.cn(2016-10-27 8:32: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家住浦东的姜某夫妇来说,似乎房子更重要一些。因对动迁房析产判决不满,为了夺回房子并多要补偿,姜某夫妇在他人怂恿下,竟将11个月大的女儿扔在了法院执行局,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以此向执行法官施压。(10月27日《解放日报》)

  民间发生房产纠纷,这件事上诉到了法院,大家都必须用证据说话,而不是凭感情用事,一旦判决结果出来,败诉一方理应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执行法院的判决,这是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行为准则。

  当然,你也有不服判决的权力,只要按照相关的程序,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毕竟我们的法制已经非常健全,法律会公正地保护每一个人,败诉一方也不例外。

  如此说来,不服法院判决你是可以向法院施压的,但是必须讲究方式方法,换言之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将不足一周岁的幼女扔在法院,以此施压或许能解一时心头之气,但是这种方式很冷血,已经离了谱出了格,伤害到了无辜的孩子。

  毕竟孩子还在襁褓之中,需要父母照看,否则法院即使妥善照顾,幼儿也会产生“水土不服”,可见这种施压方式很不人道,而且已经逾越了法律底线,法院不会坐视不管,放任这种要挟式的不服判决。

  据闻,一些败诉者守法意识不强,经常将老人与孩子扔在法院,以为这样做法院就会作出让步,如果放任这种行为,法院岂不成了托儿所、敬老院?法院据此采取措施,对当事人依法拘留,我以为很解气,这件事昭告世人,将孩子当作施压的筹码,很愚蠢很悲哀,谁想以身试法,拘留所就是你的归宿,何苦作践自己呢?(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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