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在云南昭通,一名身穿法院工作服的女司机因违规将车停放在十字路口人行横道处,造成了后方车辆拥堵,交警查处后,女司机骂交警杂种,交警在被骂后略显无奈地说:法院的我惹不起,躲得起行不行。(10月12日澎湃新闻网)
交警在处理身穿法院工作服的女司机违章停车被骂后说:法院的我惹不起,躲得起行不行。话语中透出无奈,而且隐含了交警在这方面执法遭遇的尴尬不是偶然的,甚至不是孤例。
维护交通秩序,查处违章行为,是交警的天职。交警现场指挥车辆,司机理应配合,服从指挥。但身穿法院工作服的女司机不仅不服从管理,还爆粗口,辱骂交警。这不仅是对交警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的挑战。
依法治国,没有法外之地。无论谁,无论供职于什么部门、什么单位,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应该做守法者。
按理说,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是尊法、守法的模范,“己不正,焉能正人?”同时,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应该注意自己的仪容和形象,不论在社会中、单位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要遵章守法,这既是自身素质的要求,也是公众的期待。
面对交警执法行为爆粗口,不仅把交规抛到了脑后,辱没了职业道德,还在公众面前暴露了自己粗鄙、丑陋的一面,沾污了社会公德。如果法治意识淡薄的穿法院工作服的女司机是法院的法官,能依法办案吗?简直让人捏一把汗。
交警的随口一句“法院的我惹不起”,未免有些夸张,但也不是空穴来风。不论是公安部门,还是法院、检察院,总有极少数开车人认为自己是“系统内人”,出了问题,内部打打招呼就可以摆平,因而,在交规面前,目无法律,违停者有之,超速者有之,逆行者有之,闯红灯者有之,损害了自身形象和社会风气,也损害了司法队伍的形象,交管部门啧有烦言就见怪不怪了。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10月12日新华网)针对“身穿法院工作服的女司机”对交警爆粗口问题,如果情况属实,当事人所在法院应当责成这个“女司机”向被骂的交警当面赔礼道歉,如果有处罚单,就要及时接受处罚。进而言之,司法系统对内部出现的知法犯法现象,应加强管理,不留“灯下黑”,对以身试法者严加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坚持问题导向,毫不留情地清除出司法队伍,以维护司法队伍的纯洁性和司法的公正性。(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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