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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搜索标明“广告”不是“终点”
http://www.scol.com.cn(2016-9-1 7:41: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从9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明确界定了互联网广告,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位置标明“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互联网页面弹窗广告要能一键关闭。在粉丝经济中,网红、明星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也要显著标明“广告”。值得注意的是,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转发广告也要符合规定,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8月31日《广州日报》)

  付费搜索,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广告,只是以往没有被定性为“广告”,使得付费搜索乱象纷生。最恶劣的莫过于“魏则西事件”。整治付费搜索乱象,首先要定性,现在定性为“广告”,且要标明“广告”,是值得肯定的。

  将付费搜索广告明确纳入互联网广告范畴的最大意义在于,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户被搜索广告误导的风险。因为是“广告”,就不会盲目相信,只要心存应有的警惕,也不会轻易上当受骗,恐怕也不会发生“魏则西”式悲剧。

  据报道,在上海,一位90岁的老太太在家中烧水的时候,水流到了煤气灶里,导致煤气点不着火,没有办法使用。老人的儿子想找人上门来修理,之后就通过百度搜索查到了一个声称是某煤气灶驻上海的售后服务热线号码。这家人就拨通了号码联系工作人员上门来修理。倒是很快的功夫就修理好了,但是修理费却高的有些离谱,竟然要收取1389元。如果付费搜索标明“广告”,想必这位老太太不会遭遇如此离奇的怪事。

  付费搜索标明“广告”,除了让消费者认清“广告”,更需要监管部门承担起监管责任。其实,对于标明“广告”,恐怕不是所有的付费搜索都那么听话,要知道,一旦标明“广告”,其收入就会降低。因为与过去相比,广告主会考虑是否搜索带来的广告效果会不如以前,从而遏制一味投钱做广告的行为。比发如,过去在百度上疯狂投广告的广告主,特别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将会受到限制,规范之后,百度一些“灰色收入”将减少。在这方面,曾有分析师估算过,百度的医疗客户大约为百度贡献了20%至30%的搜索营收,而搜索营收在百度总营收中占比超过90%。当然,付费搜索模式并不是存在于百度一家,例如还有360搜索、搜狗等搜索引擎,以及淘宝、京东等电商店铺商品排序。他们的收入恐怕要大幅缩水,只是他们会乖乖听话吗?

  付费搜索标明“广告”,这表明关于网络搜索竞价排名的乱象,有了专门的管理规定。接下来要做的事是,一方面要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对于不标明“广告”的付费搜索要进行严肃处理,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比如网信办与工商部门均要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决不让付费搜索误导消费者,甚至是危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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