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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假”真不是鸡肋
http://www.scol.com.cn(2016-9-2 7:57: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这也是北京市首次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上升为重点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9月1日 《新京报》)

  北京欲建立“养老”的品牌战略,提出了一系列的养老服务政策,着力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孝老假”是劳动者休假权益的增值,也是确保精神赡养的具体措施,北京市政府倡导“孝老假”无疑是善政。然而,善政虽好,它却被一些网友冷淡地称之为“鸡肋”。

  网友们消极地看待“孝老假”的积极意义,这也是有愿意的。首先,落实是个难题。虽然政府鼓励用人单位给与员工“孝老假”,可它不是法律法规,不具备强制性。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否给劳动者“孝老假”,完全取决于老板的心情。其次,员工是否利用“孝老假”探望老人?这也很难界定。凭一张回家的火车票?还是凭与老人的合影?如果员工利用“孝老假”做其他的事,岂不是违背了“孝老假”的初衷?

  一些人把“孝老假”喻为鸡肋,或许也是受到了探亲假的影响。国家早就出台了探亲假,目的也是为职工探望老人提供便利。然而,真正能享受到探亲假的员工凤毛麟角,甚至很多人压根就没听说过探亲假。“孝老假”必然影响到用人单位的效益,用人单位不愿额外承担“孝老假”的成本。针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探亲假尚且无法落实,没有强制力的“孝老假”恐怕也会沦为一厢情愿的纸上福利。

  “孝老假”真的是鸡肋吗?笔者并不赞同网友给出的肯定答案。在我看来,“孝老假”有不容小觑的积极意义。探亲假只针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私营企业的劳动者则被排斥在外,“孝老假”可以扩大探亲权益的覆盖面,让这一权益更加不公平。考虑到私营企业的用人成本,“孝老假”没有附近强制性,不过,这可以为以后过渡到合法权益奠定基础。再者,“孝老假”也可以为用人单位的人才竞争、吸引劳动者提供新思路。

  社会老龄化让我们对社会化养老侧目。未来,随着劳动者的休假权益必将逐步的丰盈和细化,“孝老假”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而非可有可无的鸡肋。当然,政府不能仅仅鼓励用人单位出台“孝老假”措施,还应当有具体的奖励激励,来提升用人单位响应“孝老假”的积极性。总之,公众对待抛砖引玉的“孝老假”充满热情与期待,而不该冷淡和悲观。(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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