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聚蜀语 >> 正文
从典型违纪案看“制度补丁”完善
http://www.scol.com.cn(2016-8-30 7:51: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闲语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成都市纪委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干部邓学林、王璇违纪案;彭州市桂花镇利济村16组组长李云秀违纪案;崇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副主任白莉违纪案。(8月28日四川新闻网)

  从成都市纪委通报的这三起典型案例来看,这些都违纪行为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正因如此才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群众的热议。既然是典型案例,必然有其典型特点和现实指向,对此我们在了解相关案例信息的同时,更要读懂案例背后所释放的信号,要汲取教训,完善相应的“制度补丁”。

  制度运行要透明。从都江堰市青城山干部邓学林、王璇违纪案来看,虽然事件发生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时间段,也就是借用项目拆迁进行私下的利益勾兑,侵害公共利益。为啥他们能够成功套取拆迁资金,并且在几年后才被发现?关键就在于上下勾结,在原始资料上做手脚。一个是村支部书记,一个是镇政府的项目拆迁工作人员,一个被拆迁户,在利益的驱使下,就完成了这次违纪违法事件。显然这就为相关部门敲响警钟,尤其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拆迁项目,必须要把政策交给群众,并还要及时的公开相关信息,让群众进行监督。阳光是最后的防腐剂,让制度与政策公开,自然就会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制度监管要到位。或许有人会问,一个小小的村民小组组长有啥权力?确实,在老百姓眼里,这应该算是最小最小的“官”了。但就是这样一个小组长,居然也能够借用政策之手,为自己牟利。利用职务之便,将该社剩下的一个二类指标用于为自己购买社保。换句话说,虽然这个小组长并未损害本组村民的利益,但却侵占了国家利益。关键是相关部门没有审核发现其违规情况,因为凡是涉及这一类社保购买信息,都应该做到及时公开,并且还要经过层层审核的。但这个小组长却违规为自己购买了社保,显然在制度监管上存在问题。要么有些部门缺乏责任心,要么根本就没有认真审核。

  制度执行要都硬。最后一个案例是冒领公款和截留、私分、挪用职工医疗互助保险金问题。这更是让人触目惊心。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放牛娃把牛都卖了。”一个小小的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中心副主任,居然冒领贫困学生金秋助学金、困难职工生活救助金、成都市劳模春节慰问金、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四类款项合计20.63万元,伙同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截留、私分、挪用职工医疗互助保险金。而这些钱都是有严格的领取程序和相关手续的,为啥能够如此轻松私吞公款?应该说制度规定不可谓不全,也不可谓不严,但关键是缺乏执行力,缺乏较真碰硬。

  在从严问责的背景下,关键不在于制度规定本身的问题,而是在于如何去落实制度规定,如何去从严执行问题,完善制度补丁,让制度长牙,让基层干部敬畏制度规定,自觉遵守制度规定,这才是典型案例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与反思。(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