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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生态环境必受法律制裁
http://www.scol.com.cn(2016-8-24 14:19:3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戴若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8月23日从德阳市环保局获悉,德阳市环保局及有关部门根据现场督察情况共梳理出几十个环境问题,涉及建筑扬尘、工业污染、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目前已经办理的情况为:1人被免职,2企业被勒令停产停业,8人被刑事拘留。(四川日报,8月24日)

  被免职者为何人?消息没有透露。不难猜想,那个领导干部,因其环境保护不力而被摘了乌纱帽。

  危害生态环境,难逃恢恢法网。报道称,绵竹澳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公安部门以“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3人被刑拘;什邡市黄龙金属材料装饰厂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含重金属)遭查封,3人被刑拘; 四川蜀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将废弃危化品黄磷炉(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个人被立案查处,被罚款10万元,2名无证经营者被刑拘。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子孙后代。上述8名不法人员藐视国家法度,危害生态环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乃是咎由自取。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做到“踏石有印,抓铁留痕”, 切实把工作抓得扎扎实实、结结实实, 确有成效。我认为, 德阳市的做法值得借鉴。

  谁监管不力,就拿谁是问。在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上,各地环保局及有关部门都应该像德阳市那样勤于监管,加强督察,敢动真格,严厉问责。对那些“站着茅坑不拉屎”,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的领导干部,对那些对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处置不力,拖拖沓沓,敷衍塞责的领导干部,对那些面对环境污染问题束手无策的领导干部,上级领导部门断不可以摘其乌纱帽就算了事,必须给予顶格处罚,方能够“以儆效尤”。

  危害生态环境,必受法律制裁。在违法者违法事实确凿,且证据齐全的基础上,各地环保局及有关部门都应该像德阳市那样当机立断,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产的停产,该移送公安的移送公安,该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决不可以心慈手软、网开一面——如此这般,看谁还敢撞“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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