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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爆粗口被党内警告并不冤枉
http://www.scol.com.cn(2016-8-4 8:05:5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沂宣子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段时间,郫县友爱镇普兴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周家熙成了郫县的“名人”,原因是他当众对村民爆粗口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8月3日《成都商报》)

  此事在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有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太重,也有人认为这样的处罚有助于让更多的党员干部“醒脑”。但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村干部,爆粗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不冤枉。

  在基层农村特别是四川的农村,村干部爆粗口应该屡见不鲜,是个小事,但周家熙爆粗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事却成了新闻,受到媒体关注,并被众多网络媒体转载。这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下,对待群众爆粗口并非小事,而是破坏党和群众“鱼水情”、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大事。同时,也说明该县县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如果周家熙这件事发生在普通群众身上,最多会受到群众的谴责,但决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然党纪严于国法。一名党员、一名村干部,对待群众不是热情耐心地解释而是粗口相对,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矛盾增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因此,周嘉熙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不是小题大做,而是纪律使然。

  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备受群众关注。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虽然经过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当前也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但一些党员干部对待群众缺乏敬畏之心,态度粗暴、语言恶劣,对群众事情打太极、踢皮球等,这些现象还大量存在。对此,各级党委、纪委应当高度重视。虽然周家熙对群众爆粗口这事并非十分恶劣,但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被全县通报,并被作为反面典型在媒体宣传广而告之,真正目的是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我们光从周家熙本人和他身边很多党员干部的变化来看,说明警示、醒脑作用已经呈现。

  周家熙对待群众爆粗口虽然“事小”,但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却不冤枉,且具有极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因此,我们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牢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待群众要端正态度,主动作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好群众工作,才能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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