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我国约有七成家庭备有药箱,但大多数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1.5万吨,如果用5吨的大卡车来运,至少需要3000辆。过期药还能吃吗?过期药能直接扔掉吗?过期药被回收后流向何处?记者带着这些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8月26日 《人民日报》)
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1.5万吨,如果用5吨的大卡车来运,至少需要3000辆。也有数据证实,在回收来的药品中,居然有超过七成的没有开封。看到以上这些骇人的数字,你会想到什么?恐怕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诊治医疗时“舌尖上的浪费”吧。倡导合理用药,这不仅是医生的事,也事关每一个喜欢储备药品的人。
过期药品不能再食用,随意丢弃容易造成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卖给药贩子则涉嫌违法。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惩戒回回收过期药的不法分子当然是第一要义,不过,除了堵住非法回收通道外,理顺正规的过期药回收渠道也很关键。窃以为,政府药监部门应该设置回收点,给民众一个明确的处理过期药的渠道,然后把回收来的过期药品无害化处理,才是上策。那么,我们该为回收过期药做些什么呢?
首先,各地药监部门与卫生部门重视起来,按行政区域设置密度合理的过期药品回收点。比如,政府可以让街道办事处、乡镇由辖区的公立医院来完成过期药品回收,或者是鼓励药店承担废旧过期药品的回收任务。当然,也可以组织人员定期到基层上门回收。为了提高民众的参与热情,回收过期药品时应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以小礼品回赠客户。
其次,通过垃圾处理部门回收过期药品。结合居民的垃圾分类措施,在公共街道的垃圾桶里,给过期药设一个位置存放空间,并醒目提示,让过期药品回到无害化处理部门。同时,要求环卫工把过期药品分拣开,方便环卫部门将过期药品叫给政府指定的处理机构。
最后,政府可以按照“从哪儿来到哪儿去”的原则,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肩负其过期药品回收的任务。生产企业即便不能在销售地设立回收点,也应当在药品说明上清楚地介绍过期药品的危害,并提醒患者将过期药品交个政府指定的回收点。
再者,职能部门做好宣传。有媒体报道,只有0.1%的人在自觉将过期药送到回收点。并非民众不配合过期药品回收,而是不知道它的危害性,或许也不知道回收点的分布。因此,政府督促生产企业、药店和医疗部门配合宣传,做到广而告之。另外,数年前就有人大代表建议设立全国性的过期药品“回收日”,这个提议,政府不妨考虑实施。(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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