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怀孕生娃本正常 “超期罚单”太荒唐
http://www.scol.com.cn(2016-8-21 7:57: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王学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北京媒体报道称,通州妇幼保健院规定想要怀孕生子的医生护士必须先提交申请,通过申请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限期外怀孕将被医院罚款。据内部人员称,该规定由来已久。(2016年8月19日《新京报》)

  “超期”就“开罚单”,一交就是万余元,不光自己交,医院还弄出了“连坐”,主管领导也得跟着受罚。在国家生育政策放宽的大好环境下,该医院的女医生女护士却被内部规定限制了怀孕生子的权利,这样的规定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气愤不已。计划怀孕可以理解,但是超期罚款就太过荒唐了。

  无独有偶,在今年四月份,有媒体报道,河南郑州某县大部分学校规定女教师怀二胎必须排号,有的甚至已经排到2020年,而且在规定时间内怀不上当自动放弃生二胎的机会。怀孕生娃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到了医院、学校等单位,怎么就需要排号、限期乃至超期罚款了呢?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去深思。

  直接原因:人员不足。像医院、学校这种员工以女性为主的单位,如果大家扎堆生娃确实会让很多岗位捉襟见肘,就医院来讲,会限制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准的提高,如果真的出现了“人荒”,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转,而像学校这种单位,形势就会更加严峻了,老师都去生娃了,没有人来传道授业,排队生娃也实属无奈之举。

  根本原因:妇女权益的保障不到位。虽说《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于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三条中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但是很大程度上这一规定已经沦为“一纸空文”,各单位落实情况让人堪忧,而很多时候,女性同胞们在面对这些“家法家规”时,为了工作和个人发展也经常是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了解了症结所在,就要对症下药。从短期来讲,女性居多的单位,可以尽快充实自己的员工,而且在充实员工的同时,要注增加男员工的比例,这一举措一方面可以弥补因休产假而产生的空额,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缓解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一举两得;从长期来讲,单位要增强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在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背景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严格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办事,切实保障每一位女性的生育权利才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好诠释。同时,每一位女性同胞也应当提高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我们社会也应当给予她们更多的关爱和理解。

  她们投身于各行各业,她们不畏艰辛,她们自强不息,她们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开拓创新,扎实努力,在各个领域里顶起了“半边天”。作为社会的半边天,女性同胞们应当受到更多的关爱和保护。通过媒体的曝光,希望医院能够早日制订出切合实际的政策,不要搞那么多的内部规定。不光是医院,所有存在类似问题的单位也应当找出一条合理合法又具人情味的解决之道。最后,衷心祝愿每一位准妈妈们“生个胖娃娃,全家乐开花”!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