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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懂王岐山“手电筒照自己”的弦外之音
http://www.scol.com.cn(2016-7-19 11:09:4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7月19日《人民日报》)

  文章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强化责任担当。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文章在谈到对问责条例的执行时指出,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实际、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手电筒对着自己照,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笔者认为,作为听者不仅要听音,更要听懂音中之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党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建设进入从严治党的新局面。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相继完善制定,从严治党“严”与“实”的特点进一步彰显,制度红线越拉越紧,规定越来越细、越来越严,这对于那些心存侥幸的乱为、不为的官员来说,其日子肯定是越来越难。问责条例的出台,彻底打掉一些人认为反腐败和作风建设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的幻想。

  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言,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虽然问责条例适用范围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但其也明确了不管是谁,不管是上级还是下级,只要失责就必问、问责就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事实上,从近年查处的典型贪腐官员看,有的人总是用手电筒照他人,就是不照自己。在台上说到反腐很刚劲,对下级、下属要求提的多,就是忘记了对自己的要求,刚还在台上说反腐,转眼之间自己就因腐败而落马。有的往往能看到他人的过失,面对下级的过失咬牙切齿,却始终看不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很难做到“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 。甚至有的领导干部心里藏着“双重标准”,对别人上纲上线,对自己则蜻蜓点水,批评别人是娓娓道来,面对下级或群众的批评是怒火燃烧。对贪腐官员而言,制度都是给下级制定的,与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导致规章制度一大撂,而自己只会放空炮、唱高调,带头不执行,最终失去干部群众的信任,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

  用王岐山“手电筒照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不仅要拿起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敢于向别人问责,还要敢于用问责条列照自己,随时警醒自己。换句话说,当你问别人之责时,其实你也应问问自己在其中之责。笔者认为,这就是“手电筒照自己”的弦外之音。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每个领导干部真严真实地落实两个责任,一手用党纪党规照别人,一手用党规党纪照自己,才能真正达到以上率下、严于律己,自身具硬气,管人有底气。问责条例才能真正贯彻到底,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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