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国评蜀论 >> 正文
依法治网 守护诚信
http://www.scol.com.cn(2016-7-5 7:46: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卫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进一步打击和防范网络虚假新闻,国家网信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严禁各网站盲目追求时效,未经核实将社交工具等网络平台上的内容直接作为新闻报道刊发。(7月4日人民网)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但也必须看到,互联网有如一柄“双刃剑”,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烦恼。特别是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人人都有麦克风,网上各种信息真假难辨,利用互联网进行造谣诽谤诈骗等违法犯罪事件日益增多。仅去年以来,就先后发生“26岁女子为救女孩被恶狗咬成重伤”、“庆安枪击案”、“安徽大学生称扶老人被讹”、“中国老人日本碰瓷”、等数十多起影响很大的反转新闻。

  互联网已不再是简单的虚拟世界。“互联网+”行动计划被写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不仅正在全面应用到第三产业,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全新的业态,而且正在向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延伸。由此可见,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现实社会行为和关系自然延伸的一部分,网络中的行为和关系理当受法律的调整和保护。

  在今年4月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良好的网络生态,呼唤文明上网、诚信上网、依法治网。我们欣喜的看到,近年来,为加强互联网管理,规范互联网秩序,我国加强互联网法规建设初见成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依法治网的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对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持续加大网络虚假新闻整治力度,针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东北村庄‘礼崩乐坏’”、“长沙大巴被纵火”、“魏则西事件后续:国家信访局为近百名相似患者开通绿色通道”、“上海女孩春节逃离江西农村”、“城市媳妇回乡过年不能上桌吃饭怒掀桌子”等网络虚假新闻信息,责令有关地方网信办加大执法力度,重点约谈了一批违法违规登载虚假新闻的网站,依法对制造、传播虚假新闻情节较为严重的多家网站进行了处罚和惩戒。有关网站也依法依规对炮制、传播虚假信息的“想说又说不出口”“农地圈”“财经”“@KDS宽带社”“@华西都市报”等账号进行了处置。国家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必将对规范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同样,网络时代的诚信,不仅关系着每个人的道德品格,也关乎国家形象,关乎国家核心竞争力。缺乏诚信的网络空间,无论对互联网事业的发展,还是对网民的生活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政府依法治网,网民文明上网,共同守护诚信,才能营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