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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的会议纪要与并不奇葩的靓号收费
http://www.scol.com.cn(2016-7-28 15:11: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陈建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陕西省安康市汉阴汤先生通过网上预选车牌号码的方式,选中了一副号码为“G88C88”的车牌。当他兴高采烈去车管所办手续时,却被告知要收8万元“靓号费”。对此,安康市车管所称,吉祥号牌按照数字不同要收取2-8万元不等的费用,收费标准为2005年的一份会议纪要。( 7月28日 《华商报》)

  安康车管所依据2005年的一份会议纪要,收取吉祥车牌号码靓号费,虽为“荒唐”却多少在情理之中。至于该份会议纪要有无法律效力,或者说是否应该收取靓号费,收取多少靓号费,其职责权限在于政府或者说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而非单一的车辆管理部门。在办理此次“G88C88”车牌号过程中,车管所按“纪要”收取靓号费,仅为执行相关部门的“纪要”,而非车管所自己的“内部纪要”。倘若仅为车管所的“内部纪要”,恐怕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否则早就被人否定了,更不可能执行11 年之久了。

  更何况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办理手续时,不仅告知汤先生“G88C88”车牌号属于吉祥号牌,将要收取8 万元“靓号费”,而且还特别告知如果弃号,也就是说如果不交靓号费汤先生还可以在大厅内重新选号。对于车管所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笔者以为,均在“法不授权不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职责范围内,无可厚非。

  要说收取8万元靓号费应当受到指责的话,就在于“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软件)在办理预约选号手续时,未能事先告知哪些号码为吉祥车牌号,应当收取靓号费以及收取多少数额的靓号费。如此先说断后不乱,断然就不会出现后来汤先生的“尴尬”与车管所方面的“勉为其难”了。

  通过移动互联网(APP)办理公共事务,相关部门的互联网管理平台建设应当与自己部门的管理同步,切忌出现平台预约同具体办理之间“相互打架”等“两张皮”现象。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群众办事时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误会,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至于将“5位数中有4个号码相同”的车牌号定义为吉祥号牌,仅为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约定俗成”,对此不必过度解读。因为,选择吉祥号码、吉祥物既是一种时髦,也是一种国粹。让吉祥车牌号码从“暗箱操作”转化为“明码标价”,多少体现了政府公共管理方面水平的提高。至少,通过网上预约选取车牌号码多多少少体现了一点社会的进步。问题的关键或在于,取消靓号收费后吉祥号牌并不会因此消失,回到“暗箱操作”时代只会让公众更为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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