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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票逼停不孝,“失信黑名单”制度需改进
http://www.scol.com.cn(2016-7-26 8:13: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张老汉年逾古稀,生活困难,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2011年9月,法院判决张某每月向父亲支付200元生活费用,张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张老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儿子还是找各种理由推脱,还将法院电话拉入黑名单。法院将张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昨天上午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张某因无法购买飞机票,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履行赡养义务。(7月25日 《京华时报》) 

  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是人伦之道,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尽的法律义务。然而,有些人就是无视舆论谴责,弃养父母,失信于传统道德和自己的子女。对此,国家不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老人权益,而且还设置了“失信黑名单”,用多种手段牵制“失信黑名单”中的不孝子女牵制。

  就像新闻中的案例,虽然法律手段未能奏效,但“失信黑名单”发了威力。或许,有网友忧虑并喟叹:张某屈服于飞机票,才同意赡养老人,这非孝道理念的真实回归,难免有些遗憾——如果张某不是导游,出行不需要购买飞机票,那么,他岂不是还要逍遥法外吗?看起来,飞机票逼停不孝子,的确有些灰色的无奈,但它旗帜鲜明地对弃养行为说“不”,且最终还是发挥了震慑力,也令人欣慰。

  法律手段和“失信黑名单”是惩戒不孝子女的不可或缺的强制性手段,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能无视网友的忧虑。试想,如果张某不是导游,没有购买飞机票的必要性,那么,他真的可能继续沿着弃养老人的轨道上前行,如此,“失信黑名单”就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可见,我们真有必要反思一下当前的“失信黑名单”制度了。

  举个简单的例子吧。按照规定,上了失信黑名单者,在购买奢侈品、火车票、飞机票和办理贷款等多种行为上将都受到限制,这当然是合理的。然而,对于因旅游不文明而上了失信黑名单者,这样的处罚显然火力过猛;然而,对于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老赖,或者是不赡养老人的子女等群体,这样的处罚又过于仁慈, 难以起到惩戒的作用。所以,用同一标准惩戒不同情形的失信者,过于笼统,有失偏颇且宽严不济。

  社会征信体现不端完善,将来,每一个人都会为自己的失信受到处罚。窃以为,“失信黑名单”应当做到细化性分类,精准化处罚,什么样的失信行为配备什么样的处罚标准。唯有如此,当职能部门念起紧箍咒时,失信者才能大喊“头痛”,即便不能产生自主矫正失信行为的慎独情怀,也有助于巩固社会诚信。(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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