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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洪灾”,岂止伤口撒盐?
http://www.scol.com.cn(2016-7-25 8:08: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邓海建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暴雨突袭,河南安阳县西部、林州部分乡镇公路中断,通讯中断,房屋被冲毁。在刚刚经历洪灾的安阳县许家沟乡下庄村的残墙上,灾后出现一则地产广告,“城里不买房,一切都白忙。”当地记者核实发现,广告确为洪灾后发布,广告公司称经过审核,完全合法。(7月24日中国青年网)

  “城里不买房,一切都白忙。”蓝底白字的广告,惊现洪灾后的村庄。断壁残垣之间,颜色对比鲜明,尤显触目惊心。它突兀地张扬的,不过是城镇对农村的歧视,是商业资本对底层群众的睥睨。一场暴雨,一次天灾,确实可能让农村人白忙一场。不过,若是一场地震,或者一场内涝,城里买房的,就能置身灾害之外了?能不能进城,对于村民来说,这未必是人生的多选题。广告传递的恶意,在于加剧了代际身份的绝望感。而其实,风险社会,城乡之间不存在自然灾害上太大的概率差别。倒是这种准备“发洪灾财”的嘴脸,令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汛情猛于虎,防汛重如山。此般见缝插针的广告,也许能搅动灾民对“居安思危”偏见,但,它显然更是眼下商业广告“蹭热度”无底线无下限的恶例。人命关天的汛情面前,就算不指望商业公司伸出援手,但也不能在义利观的界域之外,为制造卖点而往受灾群众伤口撒盐。这样的广告,竟然还“经过审核”、还是“合法”的,这显然是个不太幽默的冷笑话。《广告费》总则第三条有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如此悖逆公序良俗恶歧视性用语,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当然,一个小城镇的开发商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广告“去库存”,若非媒体拎出来示众,实在也没必要过于上纲上线,骂骂管管也就够了。但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大灾大难面前,我们既要警醒于别有居心的漫天谣言,恐怕也要警惕为了逐利而“消费洪灾”这样的猪队友。

  这些年,寄生于热点事件的“花式营销”如病毒般爆发增长。远的不说,从年初支付宝的"敬业福",再到近日的新世相"逃离北上",营销界“蹭热度”式推广,不仅考验着段子手的智商,亦有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因此,既有品牌借机怒刷存在感,也有品牌惨遭吐槽一片。尤其在公众号、在朋友圈,“借势营销”可谓司空见惯。不过,在一些大是大非的原则事件上,比如南海事件、比如洪涝灾害,一旦刻意“反其道而行”,这就不是市场的冒险行为,而是对公共价值与利益的戏谑与挑战。

  约翰·邓恩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在大海里独踞,每个人都像一块小小的泥土,连接成整个陆地。”城市也好,农村也罢,抛弃的姿态并不能解决生死攸关的任何问题。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此间,愿再没有看客,再没有幸灾乐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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