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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洪水横财,良心何在?
http://www.scol.com.cn(2016-7-12 8:05:0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范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百年一遇的大暴雨,武汉市区内涝严重,不少车辆的车牌被雨冲落。恒安路某公寓门前,有个小副食店老板在积水路段捡车牌,店门口挂了好多个车牌,凳子上也摞着七八块车牌,标价100元一个。(7月11日中国网)

  洪涝是一种自然灾害,是人类的共同天敌,给当地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和危害。面对特大洪涝,不可能单靠一个人在战斗,而是要抱团取暖,众志成城,有力出力,有物出物,有钱出钱,只有保住大家,才能保住小家。

  在积水路段捡车牌,明码标价,一百元一个,可谓生财有道,不过,在洪涝这一特殊时期,以此赚一笔洪水横财,人的良知、良心就泡水了。

  洪水无情,人有情;天公作祟,人间有爱。同样面对洪水,也同样在武汉,50岁的市民黄细元,自告奋勇把挖掘机开进激流中,挡住了溃口,保住了十多万邾城民众的安全,如果黄细元学小副食店的老板,狮子大开口,也能要个成十上百万;在南京,77岁的老人李良法日夜帮助村里排水,他说:“水这么大,总得来帮帮忙!”,如果老人学小副食店的老板,也能伸手向地方政府要钱,甚至再发挥一下,来一个假摔,让地方医院给他全身做一次检查;在贵州兴义,一家三口在盘山路上不幸被洪水冲走,路过的私家车加大油门冲进洪水,挡在了母女三人面前,如果私家车主学小副食店的老板,说不准也能将旧车开出新车的价。(7月9日央广网)

  退一步说,做生意的人在价格上也应该有一个谱,丢失了一个车牌,到车管所补办一个也不超过50元,到了店老板手中,怎么价格就翻一番了?

  再说重一点,以赚钱为目的从积水中捡车牌,也是对车主的侵权行为。比如,车主严先生来回寻着积水路段,找着自己丢失的车牌,最后在这家小店发现了自己的车牌,因为被店老板从积水中捡了车牌,以作有偿交易,使严先生完全失去了捡回车牌的可能。从这个角度来看,店老板有乘人之危之嫌。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陶朱公经商十八法》有一条法则,“主心要镇定,切勿妄作,妄作则误事多。”面对抗洪,面对金钱,孰轻孰重,千万要保持定力,掂量清楚。(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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