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全球第一快递大国,2015年快递业务量突破200亿件。巨大的快递包裹投放量让“包裹上贴广告”的生意悄然兴起。中新网记者发现,中国法律法规上没有禁止这种商业行为。专家称,应加强对快递包裹上广告内容的审核,不得损害消费者的情感和经济利益。(7月7日中新网)
广告已经无处不在,只要是有载体的地方,只要公众可以广泛接触与传播,商家就会不惜代价狂轰滥炸,这种宣传是立体的甚至全方位的,换言之广告效应的最大化是商家的终极目标。
如何投放广告,除了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包括新生的自媒体)乃至户外广告外,现在又多出了一种可供选择的载体,这就是日益走强的快递业,每一件包裹都可以嫁接广告,这种流动的广告精准性很高,拆开包裹前必然先看到张贴的小广告,而每年200亿件的业务量,让商家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快递公司将商家的广告贴在包裹上,只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对快递公司与广告主来说,都是你情我愿的双赢之举,至于收到包裹的人,则只能被动地接受,不管你开不开心,愿不愿意,总之该来的还是来了。
那么,包裹上贴广告,究竟可不可行、有没有越过法律法规的边界?目前至少还没有办法加以约束,因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因此这样的探索无疑是受到某种保护的。个人认为,在寄件与接收双方都不受影响情况下,快递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这种业务,我看也没啥不妥,但是,作为受益的快递公司,应该意识到这种广告业务带有强制他人接受的性质,除了必须把好广告的真实性关口外,还应最大限度地降低快递资费,也就是说把你们获得的效益间接地转让给你的客户,不能吃独食,否则难免会被某些客户所反感乃至拒绝。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或许这正是快递业获得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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