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即将40岁的杨青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张法院传票。她的亲生父亲杨正元将她、四姐杨柳和妹妹杨兰告上法庭,诉请法院让三姐妹“常回家看看”。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束。调解书称,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三姊妹每年各探望父亲两次,其中一次限定于春节期间;三姊妹每月至少打一次电话问候父亲杨正元。(7月21日《成都商报》)
官司发生在父亲和女儿之间,怎么想都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父亲告女儿10年不回家,女儿说父亲重男轻女爱打人,双方好像都有理由,其实双方都很糊涂。家庭关系都处理不好的人,难道能处理好复杂的社会关系?尽管现在早已不是“家丑不可外扬”的时代,而是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时代,但依法维权发生在父女之间,与其说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不如说是传统美德的退步。
作为女儿,不管父亲有天大的过错,毕竟是生养自己的父亲,10年不回家,也不打一次电话,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即使父亲爱打人,但女儿给父亲打电话问候一声,父亲怎么会打人?又怎么能打到人?父亲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在父亲所处的那个年代,这太正常不过了,女儿已经长大成人,难道要与父亲记一辈子仇?说到底,女儿心中缺少“孝敬”二字、缺乏家庭美德,是酿成这起官司的重要原因。
作为父亲,应该懂得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孩子尊老,老人当然应该爱幼。到女儿工作单位闹事,带着锤子砸女儿家的门,这哪里是一名父亲的做派?父亲有家长的权威和尊严,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和孩子越来越平等。君不见,时下的很多家庭,家长和孩子既是亲人,也是朋友;互相理解、平等相待,让家里充满温暖。父亲把女儿告上法庭,看似合法维权,实质赢了官司、输了亲情。亲情只能暖、不能伤,一旦受到伤害,久久难以弥合。
父母和子女是彼此赠与的最佳礼物,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父母和子女都应倍加珍惜。重视亲情、珍惜亲情是一种传统美德,诗人但丁说“爱为美德的种子”,有爱就有美德。父亲状告三姐妹,让父女亲情、父女之爱荡然无存,让中国人的优良品德、家庭美德非常受伤。纵然当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但依法治国依然要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人人有爱、人人有德,这既是避免亲情受伤的不二法宝,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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