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民用无人机”不能是无人管理的飞机
http://www.scol.com.cn(2016-7-8 8:49: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周帆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美国政府公布针对小型无人机商业飞行的成文规定。这份规定对无人机的飞行时间、高度、速度以及使用者等提出具体规定,是美国历史上首次对无人机商业飞行颁布具体细则。美国这一规定的出台也引起了中国业内的关注。福建有多少“民用无人机”?记者调查显示,在福建省有两三万台,但是只有30多台属于合法。

  (7月7日《福建日报》)

  在福建省境内,经常起飞的“民用无人机”有两三万台,只拥有30本合法的执照。这个数据来源于福建民用无人机行业协会。作为一家行业协会给了我们一个这样模棱两可的数据,其实是十分尴尬的事情。福建省内到底有多少这样的无人机?到底是两万多台还是三万多台?当一个行业协会提高的数据都是如此不清楚的时候,反衬出的是“民用无人机”的乱象。

  “民用无人机”是需要严格管理的。为了加强对这种飞行器的管理,国家规定了“民用无人机”起飞的三个条件。一个是具有民航局下属的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无人机飞行执照。一个是向空军进行空域申请。一个是要具有适航证。

  通过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民用无人机”的管理是处于多头管理境地的,也就是说是三家部门管理的。这就出现了我们常见的问题,大家都该管理,可是大家却都不想真正的管理。在这种多头管理的乱象中也就有了一个个飞行在灰色天空的“民用无人机”。

  随便到网上看看,就会找到很多涉及“民用无人机”的悲剧。2013年,某地一家机构租赁“民用无人机”做商业宣传,结果飞行器跌落,炸伤了一位路人。2014年的时候,某地一家公司租赁“民用无人机”做商业表演,结果低空飞行的时候,出现了故障,在人群中爆炸,造成多人受伤。类似的事情还是很多的,有的落入村庄,有的落入田地,有的落入小区,即使没有造成伤害,却也让人们惊魂一场。这说明“民用无人机”的危害还是不小的。

  “民用无人机”是需要的。但是,一定要确保其飞行的安全。这就需要摆脱“民用无人机”总是都该管却都不管的忧伤。这需要改变目前的多头管理的做法,变多家管理为一家管理,出了问题直接由管理部门承担责任。这还需要迅速出台涉及“民用无人机”起飞的法律法规以及飞行细则,对其飞行的高度、路线等等进行严格限制,每一次起飞都应该进行申请备案,对飞行路线进行把关,让其不惊扰百姓的生活,不留下安全的隐患。

  有专家指出,从安全角度来说,无人机不适合在公共场合人员密集场所飞行。问题是,我们目前并没有在这方面的详细规定,这是一个灰色地带。

  “民用无人机”不能造成伤害之后才有人管。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