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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错”也是为创新“找对”
http://www.scol.com.cn(2016-7-14 7:43:3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马新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四川被列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央赋予四川最重大的改革试验任务。如何看待这个重大使命的含金量?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蔡竞认为,其中最重要的含金量在于试验,说得直白点,就是有了可以试错的权利。(7月13日《四川日报》)

  随着国务院一纸批复,四川“一号工程”从地方战略上升到国家试验,首场发布会画出的“全身像”,更是备受舆论追捧。然而,笔者认为最“吸睛”的不是“全身像”,而是国家赋予四川的先行先试权,正如蔡竞秘书长所言:最重要的含金量在于试验。可以说,允许改革“试错”,本身就是政策利好,更是在摸索中为创新“找对”。

  在现实语境中,改革、创新、探索等等,都是非常正能量、高大上的词汇,而“试错”似乎不那么正面。这无外乎“试错”在词意上,明确宣示了任何改革、创新、探索都有可能犯错。然而,试错是改革创新的实验路径,因为改革创新是“摸着石头过河”,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袁隆平研制高产杂交稻历经数次试验甚至失败,我国诺贝尔自然科学奖第一人屠呦呦提炼青蒿素,仅试错就试了近两百次,但他们最终都能成功,无疑雄辩地证明:试错的过程也是“找对”的过程。

  试错是2015年国考题,其基本思想是人们在追求某一目标时,可以通过不断试验消除误差,从而到达成功的彼岸。许多地区、领域的创新、改革、发展,其动力来自先试先行的勇气,以及对改革试错者免责的体制和机制。早在改革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曾有过“允许改革犯错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表态。可以说,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允许“试错”的宽容气氛,才会有后来蛇口突围、深圳奇迹、浦东开发等一连串关乎国运的重大改革创举。所以说,改革创新可能走迂回曲折的弯路,也可能有先行先试的失败,但一定要允许试错,否则就有可能“扼杀”下一个改革的创举。

  失败是成功之母。很多成功的改革创新,往往是建立在许多次试错的基础上的,特别是那些没有先例的“第一个吃螃蟹”行为,要冒相当大的风险。如果都不容许改革创新者出错、失败,谁还会愿意去开拓创新?特别是四川已成为国家级的改革创新“实验区”,最大的利好就是拥有了“先行先试权”,许多工作要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没有前车之鉴可以参照,迫切需要用试错机制,来保护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这样才能为大胆改革、勇于担当者吃上一粒“定心丸”。

  况且,国家授权四川在军民融合科技生产体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开展三十条先行先试改革举措,成德绵作为先行先试区域,有试错、容错、纠错的机制,鼓励试点地区大胆去做,向前去闯。这无疑是通过制度化设计,使勇于创新探索者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也利于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故而,“试错”在制度上是对改革创新进行最有效的保护和支持,这也是大兴改革创新之风的前提和保证。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创新需要一个包容性的环境,要让改革者大胆去探索,就需要相关政策支持。我们欣喜地看到:四川印发了《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提出七种情形可容错免责,这正是为了激励干部大胆闯、大胆试,赋予党员干部“试错权”,为敢为者“兜底”,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避免改革创新的“领头羊”不成为“替罪羊”。

  当然,“试错”的错,不是说路线性的错、方向性的错,“试错”更不应异化为“挡箭牌”。建立容错机制,关键是要界定清楚要容的是什么错,既为改革者提供明确的行动准则,又要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概言之,“试错”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辩证的运用,不能让有条件的“豁免权”成为万能的“免罪牌”。

  “历史的道路不是涅瓦大街上的人行道,它完全是在田野中前进的,有时穿过尘埃,有时穿过泥泞,有时横渡沼泽,有时行经丛林。”习近平总书记访问俄罗斯时曾引用这句名言。同样,四川今天的改革创新也必然会遇到泥泞曲折,但只要辩证地运用“试错”机制,就是为创新“找对”,就有助于成就一番国家试验、四川先行的大业。(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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