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世界环境日前夕,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成绩单”,类似去年起实施的治霾激励金制度,今年将投入1亿元对市州治水进行考核激励;同时,透露本月将试点启动环境保护督察,选择省内四个市(州)开展督察,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及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则实行终身追究制。(2016年6月2日 四川日报)
随着物质水平的不断提升,大众更加在意我们生存的空间,越来越重视绿水青山,但是臭水、废水刺激着我们的嗅觉,白色垃圾刺激着我们的视觉,日益恶化的生活环境刺激着我们的神经,环境已经到了不得不保护的时候。
党员干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少数”其作用不言而喻,但是监管力度不足、惩处力度不大,到任“拍拍屁股走人”让环境的治理更难,“无人担责”让环境保护的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环境终身追责”是绿水青山的最后防线,也是干部“底线意识”的回升,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尽心或者只图眼前利益的环境保护心态,让环境备受“折磨”,而实行“环境终身追责”是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环境保护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不仅仅关系当代,更关系后代子孙的生存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权责一致、终身追究就是让党员干部能够把环境保护的意识修在平时。
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文明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党员干部不但要树立正确的“生态观”还要善于当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员”、“监督员”和“践行者”,身体力行地去保护环境。
轻轻地我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却留下一片青山绿水,此刻的官员心中才是满足的,是宁静的,因为他守住了生态的底线,在“增绿”、“护蓝”上做好了表率,才能为自己、为群众上交一份满意的环境质量“成绩单”,无愧党员的责任和使命。(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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