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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四川篇】狠抓环保督察 增强环保意识
http://www.scol.com.cn(2016-6-3 7:46:1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琼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1日,世界环境日前夕,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成绩单”,类似去年起实施的治霾激励金制度,今年将投入1亿元对市州治水进行考核激励;同时,透露本月将试点启动环境保护督察,选择省内四个市(州)开展督察,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及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则实行终身追究制。(2016年06月02日四川日报)

  报道称,从本月起,四川将选择省内四个市(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及任免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则实行终身追究制。无疑,此举必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事实告诉我们,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虽然是根源于其内在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的主观力量,是领导行为的内在动力,但是这种内在意识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它需要稳固的社会支持,需要有适宜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生长的制度保障,而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只有获得了制度保障,才能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积极力量。

  正是如此,为避免出现生态环保反弹,笔者建议,各地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建立健全激励考核、责任追究和调度、通报、督查等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这是四川试点启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本意。以笔者看来,四川选择省内四个市(州)开展督察其目的不是查办具体案件,而是针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督促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相结合,既要打好运动战,更要打好持久战。因此四川将督察结果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事实上,四川通过启动环保督察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对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务必抓住环保督察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督察成果制度化、整改落实长效化、严格执法常态化、改革创新机制化,以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韧劲,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可以这样认为,开展环保督察既有利于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督察效果,又有利于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迅速转化为制度成果,从而筑牢生态环境监管的铜墙铁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四川环保督察能持续施加压力、发挥作用。

  从今年起,四川将每三年左右对所辖21个市(州)督察一遍。为此,各地要以环保督察契机,以新举措贯彻落实环保法,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把环保督察下沉至地方党政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通过目标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的转变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政”力度,落实《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督察全过程,继续深入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和化解过剩产能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大力推进“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等重点领域综合措施,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调控制,积极降低空气中污染物。

  唯其如此,才能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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