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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霸王条款”严查还要严惩
http://www.scol.com.cn(2016-5-19 14:36:1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季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供气方临时、短时间检修燃气设施停气未通知用气方,供气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用户不按时足额交清水费,每逾期一日加收5%违约金”……商家设置格式条款时要当心了。5月18日,省工商局宣布:全省工商系统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重点查处一批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案件。其中,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以及涉旅、涉农和网络交易等行业将重点监管。(《四川日报》,5月19日)

  诸如这样“免责”那样“不担责”的“霸王条款”,早已屡见不鲜,让诸多人尝尽苦头。然而,一些受害者选择了望洋兴叹,一些受损方选择了听之任之,只有一小部分不甘于沉默的勇士,拿起维权的武器,扛起纠正社会不公的大旗。虽说也有打赢官司的时候,但经常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弄得人精疲力尽,赢得一点也不痛快,更不用说维权不成功者比比皆是。

  “霸王条款”之所以气焰嚣张,关键在于制定主人的“专横跋扈”。想想看,不管是水、电、气,还是银行业等,哪一个在当地不是屈指可数,处于绝对优势和垄断地位?相当于一个“集团军”在作战。试问,一个普通的小商铺,敢说这样不负责,那样不担责么?恐怕早就“关门大吉”了。可以说“霸王条款”嚣张的背后,要么是“财大气粗”,要么是“上面有人”,要么就应该是监管的不作为了。

  此次,四川工商局宣布,要对这些“霸王条款”进行集中整治,让消费者看到曙光,让百姓看到希望。当然,要将好事办好才算真的好。对于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除了严查之外,让其纠正错误、进行整顿之余,还不要忘了严打。换话话说,就是对做错了事的人或者单位,不能一改了之,还要加大处罚力度,让其为错误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样才能达到以儆效尤、杀鸡儆猴的震慑效果。

  当然,遏制“霸王条款”也不能只是“一家之言”,全社会都应该为之付出努力。对于处于优势地位的“集团军”而言,应该主动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扛起社会良知和职业道德的大旗;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而言,要在强势面前不低头,“该出手时就出手”,敢于扛起维护公平正义的大旗;对于监管部门,更不能为官不为和懒作为,应严查、严打、严罚一些不守法的利益集团,扛起主动作为、为官有为的责任大旗,造福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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