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了,每人50元。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新京报》5月8日)
其实,据公开报道显示,“草原天路”刚开始通车时并没有多大名声,自从被网友挖掘后,这条公路才名声大噪,各路自驾爱好者和旅游爱好者蜂拥而至。虽说大批游客的到来给天路带来了经济收入,但也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游客多了,自然车流量就会加大,有这样一份数据显示,2014年夏季,“草原天路”景区共接待游客22.3万人次,其中,张家口本地游客约占12.5%,外地游客约占87.5%,单日上路车辆最高峰达到五六千辆。于是,一条并不宽敞的“天路”,由于有游客在路边随意停车拍照,把本来只有两条车道的公路堵的死死的,另外,游客随手扔的垃圾、村民随处摆出来的烧烤摊都让“天路”变为了“垃圾路”,鉴于这种情况,当地主管部门才提出收费的想法,当然,想法刚刚出来时,并没有得到支持。
不难发现,天路的境况其实和前阵子才宣布暂停收费的湘西凤凰古城差不多,收门票的目的都是为了控制人流量和保护自然生态,而目前一个显著的标志是,凤凰古城在舍弃门票的“小利”后,换来了旅游经济发展的“大利”,如果张北县的“天路”还要重走凤凰古城的旧途,很可能会像曾经的凤凰古城一样,不仅会被喷成“筛子”,反而还会引起当地旅游收入的下降。
从这层意义引申开去,当地管理部门出于市场化经济的思维方式,其实是一种无可奈何但却依然不合适的选择。无论出发点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还是保护生态,在没有考量实际民意的情况下,就只能由消费者来决定。换言之,天路收费,应该是基于市场化的需求、消费者的喜好以及全域旅游的大环境走向,而不是靠某个人或者单位的意志。更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即便这种做法是出于保护自然生态风貌的目的,也不应该用“一刀切”的做法。
同样,从法律上来说,天路收费也有僭越法理的嫌疑,公路法第五十八条做出规定:“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同时,第五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才可以收费,这两条法律并无多大矛盾,矛盾的是天路的经营方式。因为,县级道路是不允许收费的,拦路设卡的行为违背了公路的基本功能,可是张北县旅游部门却肆意打擦边球,将天路的经营交给企业来做,如此循环往复,必然就沦为了企业谋利的工具。
所以,通过收费建设景区环境,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无可厚非。但是,政府应着眼于更大的旅游市场效应,不要把门票当成景区经济的唯一手段,否则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把游客拒之千里。对于类似想靠收取门票费用来带动经济发展的客流调控,不仅会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弹,还会给当地旅游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这点,湘西的凤凰古城已经深有体会,“草原天路”就不要重蹈覆辙。(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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