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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21年前的“救人村民”正名?
http://www.scol.com.cn(2016-5-24 7:48: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徐甫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1年前,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天堂村石灰窑的两个窑工装窑时,因一氧化碳中毒昏倒,当时三十出头的村民盛国正,看病回家恰巧路过土窑,他跳进去背起窑工脱险时,从窑口楼梯上仰面摔下身亡,两个窑工也没能走出窑洞。21年间,盛国正的老母亲李光超时常幻想:如果儿子还在,一家人又是怎样的情景?而这几天,村里关于儿子的一些风言风言,再次传进她的耳朵,她听后更是心如刀绞。(5月23日《重庆晨报》)

  路遇事故,挺身相救,尽管人未救出,反搭上自家性命,却仍不失为一桩壮举。然而,盛国正的见义勇为行为在当地似未引起任何反响:本人没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自然也没受到任何表彰或奖励。除涉事窑主支付了一笔7200元的安葬费外,就似这件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无需置疑,盛国正的施救行为,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作为并非石灰窑工人、更非管理者的普通村民,在恰好路过事故现场的情况下,能够不顾窑中弥漫的一氧化碳,舍身救人,从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难道还不够么?何况,有当时现场守窑的工人为证,亦为闻讯而来的村民所目睹。据说,在整理遗体时,还发现了盛国正随身携带的疗伤药,那是他腰伤未愈的见证。

  要说盛国正的壮举尚存些许遗憾,那就是救人未果,但这并不影响见义勇为的认定。除此之外,或许只存在一种可能:盛国正的老父母纯朴、憨厚,以至其后的21年间从未有此诉求,加上当地顾及影响,不想扩大事态,亦有意无意间忽略此事。于是,盛国正的见义勇为认定就这样被搁置达21年之久。

  而从现有披露的细节看,这种揣测并非毫无道理:其一,盛家当时除接受涉事窑主区区7200元的安葬费外,没有提出任何其他要求。而此后的21年,他们时时为儿子的行为自豪,并嘱咐孙子做像老爸一样的人,这就足以证明这两位老人的为人;其二,涉事窑主当时除了赔偿盛家及另2名死亡工人各7200元的安葬费,外加关闭石灰窑外,似未见有关部门对此予以追责。

  而正是当地在这件事上的“大事化小”,让盛国正的老父母,在长达21年的岁月中,不得不承受着精神上及生活上的双重熬煎:先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再是丧偶后的儿媳远嫁他乡。可以想见,2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带着一个刚满7岁的孙子,既要面对生活的艰难,并抚养孙儿成长,又要历经漫漫长夜的思儿之苦,个中滋味,非过来之人,绝难体会。

  问题在于,这件事导致的“苦果”,并非只有盛国正一家“品尝”,而是殃及社会的导向:人人都知道榜样的作用,譬如,一个见义勇为的典型,被社会所认同,无疑可以起到正能量的激励作用,但若反之,让他们流血又流泪,则其造成的影响势必变为一个“负数”。而盛国正救人义举21年不被“正名”,就已经被所在村落的部分村民视作了“多管闲事”的“活教材”,不能不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显然,我们无法一味指责持此看法的村民,试想,因为见义勇为,让本人生命早逝不说,且不被社会认同,还导致家人受累,这样的榜样,会有人学吗?倘若再有需要为他人牺牲自己的时候,人们是否还会如此奋不顾身?而类似这种呈负面导向的风气一开,则对社会文明进步构成的伤害不可小觑。

  因而,对盛国正救人义举21年不被“正名”带来的负面作用绝不可掉以轻心,尽管时间长了一些,但正所谓亡羊补牢,未为晚也。相信通过媒体的呼吁,以及当地民政部门的核实,一定会为盛国正这位“救人村民”正名,尽管这样的正名,已经迟到了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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