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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脑死亡”的狡辩是个悲情的笑话?
http://www.scol.com.cn(2016-5-4 8:12: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陆玄同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有人说,无奸不商。我倒要对此打个大大的问号,商人一定要奸诈吗?诚实本分难道不能做生意?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当欲望的蔓延没有限制时,也就是毁灭之时。  

  据《楚天都市报》5月3日报道,近日,市民何先生反映,他去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水产区买龙虾时发现,市场上有人专门回收死虾,不知作何用途。连续两日,该报记者蹲守该市场发现,确实有人在市场内集中回收死虾,而后装箱托运。为摸清这些死虾的去处,记者跟踪其中一辆装载死虾的货车,发现这些死虾被运往仙桃市一家名为“外婆家”的食品加工厂。最后经记者举报,仙桃市食药监局介入调查,而该厂负责人称,有些虾还是活着的,有些虾也只是“脑死亡”。  

  多么冠冕堂皇的狡辩,真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听起来像是个悲情的笑话。在监管的盲区内大肆廉价收购死亡虾,然后经过一番炮制,高价卖出,在昧良心的生意经中赚取这可耻的差价。  

  然而,一旦监管介入,掘利的黑幕被戳出一个小洞,他们便开始为自己的丑行“美颜”。普通消费者当然无从得知他们所食用的是食品原料是否安全,但是监管的眼睛是明亮的。其愈是狡辩愈显面目狰狞,嘴脸丑恶。或许唯有监管和法律“双剑合璧”,才能斩断这利欲熏心的运营链。  

  但此时监管部门好像有点尴尬,据仙桃市食药监局检疫局相关负责人称,厂方说将虾煮熟后还要进一步分检,也就是说,这批虾还不是食品的原料,他们不好检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混蛋逻辑,用于原材料的虾已经出现了安全隐患,难道制成原料之后,这种潜在危险就会消失,原材料就能安全?此时笔者已经被他们难以“自圆其说”的逻辑打败了,内心几乎是奔溃的。  

  而《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对原料采购履行验证、检测等程序,不允许采购腐败变质的材料作为原料。  

  借用诸葛先生的一句经典,“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你当消费者是傻子,可以任意糊弄吗?  

  詹姆斯艾伦曾说过,当被欲望控制时,你是渺小的。同样在显而易见的事实面前退缩和狡辩亦显得很渺小。  

  这种“白马非马”式的诡辩,将死虾意淫成“脑死亡”的虾,可见厂家负责人“脑积水”有多严重,此刻应该去看看医生而非在此饶舌。  

  欲望就是陷阱,不仅会将自己陷入,也会让无辜的消费者陷入,这种安全无法保障的食品流入市场无异于“谋杀”。  

  当然,摆脱欲望的诱惑不难,需要我们在浮躁的利益观中淡定,凭着良心,凭着诚信做生意,坚守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我从来不认为做生意与做人会冲突,大是大非面前如果泯灭人性,赚再多的钱有什么用呢?  

  或者说,商家的欲望满足是建立在即将发生的消费者的苦难身上的,而这种欲望满足带来的欢乐和幸福其实是另一种苦难。即无法遏制的欲望实现是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上时,会有法律这条红线紧紧的扼住罪恶的咽喉。这时,违法者的苦难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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