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明确了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各类追责情形,给乡镇(街道)以上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戴上了环保“紧箍”。(05月02日来源:四川日报)
我的印象中,“紧箍”源自《西游记》,桀骜难驯的美猴王孙悟空被师傅唐僧欺骗,戴上了观音“法器”“紧箍”。这“紧箍”在平常戴在美猴王头上就是一漂亮的装饰,但只要其劣性大发,唐僧就会念上一段“紧箍咒”,孙悟空就会感到头痛欲裂,痛苦难当而臣服。
由此联想到这次《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颁布,用制度明确了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各类追责情形,无疑给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戴上了环保“紧箍”。但是,要让这环保“紧箍”发挥作用,还必须要如唐僧般时时念好“紧箍咒”!
“细则”针对地方党政“一把手”规定了15种追责情形;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也有8条追责情形,不可谓不全面不细致。但是有了“细则”关键就在如何执行,如何考核认定,如何让“紧箍咒”及时响起。个别领导干部有可能为了所谓的“政绩”,依然会漠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责,依然会做出损害环境和资源的决策和举动。对这样的领导干部就要让他们尝到“紧箍咒”的厉害!
念好环保“紧箍咒”,就是要把“细则”落到实处,就是要对不能履行好环保职责的领导干部真正严格追责。否则,环保“紧箍”就会沦为领导干部头上的“装饰”!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我们必须以强有力的措施,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要让党政领导干部将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新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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