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灾后重建中,宝兴县雪山村在各级扶贫部门、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和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大力扶持下,联合加多宝集团的定点援建,创新“重建+扶贫”发展模式,以重建、扶贫为立足点,成功将雪山村打造建设为乡村民宿、产业重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016年4月17日《四川日报》)
2013年4月20日,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传遍全国;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短暂的救灾工作后,长达3年的灾后重建工作便开始了。除了各级政府充当重建工作主力军外,各类社会组织和民间组织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也不可低估。这是因为,社会力量在灾后重建工作中,以其具有灵活性等特点,更容易找到着力点。
首先,芦山地震前,已经受到过“5?12”汶川特大地震的涉及和影响,经过两次地震的摧残,不仅城市和乡村的大面积房屋倒塌,域内基础设施也大量受损。而这些工程量大、资金需求量多的项目,自然只能由各级政府出面解决。可从项目规划、设计到施工,不仅程序繁多,时间跨度也会相对比较长。而一些群众日常生活所急需的 “边角余料”项目,社会力量程序简便、决策灵活等优势就发挥出来了;可以用较少资金、很短时间,就能为灾区民众排忧解难。
其次,各级政府部门的灾后重建,工作重点主要放在恢复生产和解决民众的居住等问题上,往往采取“大会战”方式。可对于灾区里一些特殊行业的专业帮助,就显得力不从心了。这时候,社会力量就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点对点地进行恢复重建及后续帮扶。特别是大的自然灾害发生后,会给部分灾民带来精神层面的疾病,大面积、运动式的重建显然对此并不适合。一些有这方面专长的社会组织,就能够在较小范围,用较长时间进行持续心理干预,从而让灾民从阴影中逐步走出来。
另外,社会力量中的各群团组织,还能够将灾后重建与扶贫帮困结合起来,采取精准帮扶的办法,既解决了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的问题,又能让部分困难群众摆脱贫困,从而走上劳动致富的持续发展道路。芦山创新“重建+扶贫”发展模式所取得的成功,就足以说明这条路是完全可行的。(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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