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广告标注的彩电是50寸,买回家测量却发现不足40寸。消费者为此将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告上法庭,临渭区法院一审判国美渭南分公司向消费者退货款,并付3倍赔偿金。(4月15日《华商报》)
对于虚假广告,消协与法院的态度是明确的、一般的,这就是给予无情打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给炮制虚假广告的商家以可乘之机。
为了吸引眼球,制造商业人气,某些商家不是在商品的质量与价格上开动脑筋,而是采取偷换概念、玩弄文字游戏等方式,迷惑消费者,这一招还真灵验,就有顾客心甘情愿花费5665元买回一台大彩电,原以为捡到了一个大便宜,谁知回去一丈量尺寸,竟然发现50村彩电缩水成了40村,其实这个差别从肉眼上就能判断出来,商家这么做实在是低估了消费者的智商。
谁都知道,“吋”与“寸”区别很大,明明是50英寸,却偷换概念,用50寸来做广告,这不是虚假广告还能是啥?可见消费者的维权行动是合法的、正当的,法院支持这样的索赔完全合乎法理。面对法院的三倍赔偿判决,我以为商家必须认栽,谁叫你揣着明白装糊涂呢?不管你是不是故意所为,商家就该为这样的“失误”买单,否则就不会长记性,真正吸取教训。
而在我看来,这样的判决还不解恨,更难以禁绝类似的虚假广告。三倍的赔偿不足以震慑某些商家,他们还会好了疮疤忘了痛,继续重操旧业,坑害消费者,因此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处罚力度,让其血本无归,直至破产,唯有如此,才能起到警示与震慑作用,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泛滥、虚假广告大行其道,就是心慈手软、变相保护纵容造成的,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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