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王老五回家”昨天@台州晚报:看到了一起奇葩的碰瓷事件。一名男子为了讹钱,竟然脱光衣服在路边等碰瓷,并在一辆正停下来的奔驰车前迅速躺倒在地,把独自开车的女司机给吓傻了。(4月11日《扬子晚报》)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同理,见过碰瓷的,没见过这么碰瓷的,碰瓷本身就是很丑陋的社会现象,有违公德与法理,如果再玩出花样来,脱光所有衣服,一丝不挂躺在车前,如此奇葩行为不仅涉嫌讹诈,而且还伤风败俗,毁掉了三观,谁也伤不起呀!
从这名年轻男子碰瓷的细节来看,显然不是精神病人所为,而是事先经过大脑周密考虑,只是心思没有放在正道上而已。我们不妨看看这个猥琐男的一举一动,一是选择高档车碰瓷,开着奔驰车的人,无疑是个有钱人,敲一笔钱应该不在话下;二是看准了司机的性别,女人一般胆小怕事,加上脱得光光的,一般人哪见过这种阵势呀,要想不受干扰,想必女司机就会认栽,乖乖赔钱走人。
正是这种丑陋的心理,这名碰瓷男才会敢脱敢碰,只要能讹到钱,什么脸面呀、尊严呀,统统都是浮云,这样的人或许能得逞诈到钱财,其实自己早已一文不值。现在警方将他带走了,我以为不能简单地教育或者罚款,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碰瓷,不管他上一次有没有一丝不挂,惯犯的定性总是准确的,因此必须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而在我看来,碰瓷男脱光了出场,不像是碰瓷,倒更像是在耍流氓,不仅讹诈到了钱财,而且还满足了感官刺激。
碰瓷男也是猥琐男,很可耻很可悲,这次如果不让他彻底长长记性,恐怕还会有下一次,公众特别是女性司机的神经再也经不起刺激了。(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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