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科级干部10年间,先后因11宗征地项目收受3名行贿人8891万元的巨额贿赂款,3月22日,被视为“小官巨贪”典型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42岁的黄华辉被控受贿案,在广州中院番禺沙湾法庭开庭审理。相关证据显示,2008年3月28日,黄华辉与妻子梅某到香港办理了结婚注册登记,这导致黄华辉以前工作单位的同事都只知道他有女朋友。(3月27日 《信息时报》)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自古以来,结婚都是人生最幸福、最重要的一个时间节点。按理说,即使再低调,也没必要将结婚的喜悦隐藏起来。可黄华辉何以偏偏要隐婚呢?原因并不复杂。一则,隐婚便于转移财产,逃避监管。按照规定,身为副处级干部的黄华辉,需要上报自己的家庭财产。选择隐婚,将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无疑能躲避监管。再则,隐婚可隐藏裸官身份,营造励志奋斗形象,便于仕途更上一层楼。依据相关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选择隐婚不仅能突破这个限制,还能在单位营造,为事业不结婚的励志形象,可谓是一举两得。
工作单位的同事只知道黄华辉有“女朋友”,却不知道他已经结婚。这说明,黄华辉隐婚隐得很成功。但问题是,干部隐婚理应如此成功么?首先,黄华辉隐婚,只是单方面向单位封锁消息,而不是将妻子隐藏起来。生活中,夫妻生活照旧,与日常生活中、老板勾肩搭背时,都未刻意隐瞒。单位如此后知后觉,未察觉任何“风吹草动”,应该么?再则,作为单位中层干部,黄华辉也要参加单位民主生活会,红红脸、出出汗。隐婚、贪污、以权谋事,这么多问题,一个没有排查出来,正常么?
官员隐婚,背后是日常监督的“隐形”。在机关事业内部都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权力监督机制。比如,召开民主生活会,上下级之间、干部之间相互监督,定期提意见,查摆相互之间的问题和缺点。然而,在一些单位,却是组织生活荒漠化,内部监督的虚无化。领导对组织生活不闻不问,干部之间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相互监督变成走过场,这才让黄华辉们有机会浑水摸鱼。可见,官员隐婚,问题出在官员身上,病根却在日常监督的“隐形”。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黄华辉隐婚失败,“小官巨贪”被抓现行,再次说明,在强大的监管面前,贪官在狡猾,使用在奇葩的贪腐招数,也不能全身而退。但它同时也敲响了,一些单位正常监督、组织生活荒漠化的警钟。让内部监管硬起来,让组织生活正常起来,刻不容缓!(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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