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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互掐”未必是坏事
http://www.scol.com.cn(2016-3-23 9:51: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文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据悉,朱泽君在去年8月17日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之前,他被广东省纪委调查过两次。被调查原因都是因为一封举报信,而这封举报信的幕后主谋则是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3月22日《法制晚报》)

  有人认为三位厅官“互掐式举报”丢人现眼。放下谁是谁非且不谈,笔者认为“官员互掐”反倒未必是坏事。试想,如果没有这样的互相举报,官员之间某种默契怎会打破?这种默契背后的违法违纪现象怎会轻易被发现?官员也是公民,同样具有举报不良现象的权利,并且官员现身说法,相互揭发检举的行为实则对于唤醒民众的举报意识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首先,“官员互掐”比“官官相护”要好。国人被侵权缺乏举报意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官府”的官员从来都是“官官相护”的。现实当中所存在的政府不作为、慢作为往往加剧了社会公众的这一偏见。比如当群众的举报信一再的泥牛入海、石沉大海,谁还相信依靠“举报”的途径能解决问题呢?广东上演三位厅官互相举报,一石激起千层浪,也让老百姓看到其实官场并非铁板一块。

  其次,官员“互相举报”和“官员互撕”不是一码事。近年来官员办公室互殴屡见报端,的确丢人现眼。但笔者认为官员相互检举揭发,毕竟利用的是合法合规的途径,只要不存在诬陷,这和办公室互殴还是完全不同的。同时即便存在诬告,也能够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搞清楚是非对错,至少可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然后顺藤摸瓜查出潜在的问题。既然官员们想把事情弄到台面上讲,这比偷偷摸摸要好得多。

  再次,官员“互相举报”具有法治上的标本意义。国人的传统性格倾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奉行“忍一时风平浪静”,即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也不想举报、不想维权,要么怕麻烦、怕得罪人,要么觉得不值得。个人被侵权尚且如此,如果集体蒙受损失、公家财产被挪用恐怕那就更是无动于衷了。正是从这一点上讲,官员互相检举实则是为举报意识严重匮乏的公众上了一堂法治课。

  无论是纪委发挥监督职能,还是公检法部门办案,往往离不开依靠群众提供线索,离不开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建设法治型社会、打造法治化市场,离不开公民举报意识的觉醒。所以,就让这样的“官员互掐”来得更猛烈些吧!(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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