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反腐倡廉 >> 正文
监察到基层,廉政才能扎根生花
http://www.scol.com.cn(2016-3-4 8:00:2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前,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树贤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反腐力度不减,巡视将覆盖中央各部门,还将重点加强县乡一级反腐力度。(3月3日 凤凰网)

  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反腐成果的取得,赢得了广泛关注和各方面支持。一批重大要案和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被查处,震摄了一批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反腐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同。这是反腐的一层含义。群众在感受到大环境的反腐治吏的同时,会更加注重对身边基层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关注。黄树贤部长透露的信息,恰恰回应了群众的关切,也给基层党员干部提出了一个鲜明的信号。

  权力是呈金字塔似存在的,越往基层,这个基础越大,范围越广,对群众的影响也越直接。虽然基层的权力不大,但却涉及群众的方方面面,无不涉及群众的具体利益。当一些部门、一些干部的不廉洁、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就会时刻对群众的利益造成侵害或威胁,着实有必要加强对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治理。

  对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治理,是延续中央反腐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既定方针,是把这种方针落实到每一个党组、每一名党员的庄严承诺。这也是落实中央两个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只要有党组织在,有党员在,有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就必须把这种责任落实到实处。因此,越到基层,越需要把这种纪律责任,党委责任抓细抓实抓出实效。

  这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因为法律建设的相对滞后,有的过于宽泛,法律对于基层的治理存在漏洞和滞后性。在全面优化法治体系的过程中,通过以纪治党、以纪治吏,能够有效弥补法律一时一领域设计的不足。因此,进一步夯实县乡两个主体责任,全力把监察抓到基层,就有了现实的落脚点。

  群众利益无小事。越是在基层,越是与群众利益直接打交道,从财产的保护,低保户、贫困户的帮扶,到村务管理是否民主,是否侵害群众权益,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下,等等,或大或小,都有赖于基层党员干部的落实。除了依靠党员干部的自觉之外,更需要制度的刚性管理。在落实制度刚性管理中,则必须要抓好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把监察落实到基层。

  有了责任才会既有动力,更会有压力,才会主动作为,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打响板子,才能让群众办事好办起来,让基层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好事。

  近些年来,媒体曝光的腐败案件,不正之风案件,从数量上来说,还是越往基层数量越大,群众反感度也越大。打老虎让群众拍手称快,打蚊子苍蝇让群众更直接受益。把监察工作抓到基层,因应了群众关切,抓住了反腐败工作的病根子和第一线,消除腐败的乡野土壤,就会有了更为直接和更为及时的工作布局。抓早抓小,群众的利益才能少受损、不受损。干部廉洁了,务实了,谋事促发展的局面就会得到巩固,群众的廉洁感、获得感才会更加真实。(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