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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地方谈】政商关系要“亲”更要“清”
http://www.scol.com.cn(2016-3-7 13:39: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波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讨论时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3月4日《人民日报》)。

  同样是“两会时间”,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就曾谆谆告诫: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今年两会刚刚开始,总书记首次来到民建、工商联界委员代表团参加讨论,就政商关系再次发声,既点出了“官”、“商”畸形交往的危害,又从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两个层面指明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阳光大道”。

  明白人不用细说,前几年,山西官场持续“地震”,半年时间7名省部级高官接连“落马”。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不少地方官员明目张胆的游走在官场与商界之间的衙内,但无人举报,直到东窗事发后,一张玈官商勾结的灰色网络才逐渐浮出水面。

  现实工作或生活中,作为领导干部,要了解多方面的情况,广泛接触社会各界成员,包括同企业界交往,这无可厚非,也是工作需要。但领导干部掌握着公共权力,其交友范围和方式往往影响着权力的运行。应当看到,少数领导干部对“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手中的权力不是用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而是为少数被称之为“小哥俩”“小兄弟”的商人们服务的。

  甚至有些地方的商人打起惠民政策的主意,通过腐蚀官员、利诱群众,建立起由官员、农户、生产商、供销商等组成的利益输送链条,“一条龙”作假骗取政策补贴,使政府的惠民资金流入参与者的腰包。这个链条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有的高举改革创新的旗号,有的打着为农民办好事的名义,各连接点按“贡献”大小参与利益分配,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扩展,形成腐败“小产业”。

  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就是“亲”、“清”两个字,其含意有二,即“‘亲’则两利,‘清’则相安”。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然而,现实中,一些官员和商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结成利益共同体,在见不得光的交易中各取所需,共同寻求利益的平衡点。

  古人讲“公器”要公用,私用即盗,会遭群众唾弃。公私分明,守住底线,时刻警惕个别人的所谓“感情投资”和形形色色的“公关”,对那些别有用心的“朋友”不能“心太软”,应该当断则断,切忌不讲原则、不分良莠、滥交朋友,绝对不能“傍大款”,领导干部理应有这样的清醒头脑和思想觉悟。

  历史经验反复告诉我们,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交的是责任和信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经受的考验也就越多。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心系百姓,顺民意、解民忧,才能使“官气”淡,“民气”深,朝气升,暮气遁。所以说,“公器”公管,自觉并乐于接受监督。权力是“公器”,“公器”应该公管,用权就要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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