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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个黄金周”是否靠谱?
http://www.scol.com.cn(2016-3-4 23:02: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知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对今年的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在建议对生育二孩的家庭,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予以优惠甚至免征的同时,她还建议探索试行“每月一个黄金周”的休假模式,以缓解目前黄金周旅游景区人满为患的现状。(3月3日金羊网)  

  尽管有关节假日的话题,总会引来几家欢喜几家愁,但如此接地气的建议,总体上是受公众欢迎的。然而,这些建议表达的场合或档次,毕竟不是平日里的随口一说。放在商讨国计民生的两会上,对其的考量必须是严肃而又慎重的。  

  就如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的“每月一个黄金周”,实际上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代表提出“每周休1天,月底休4天”。为何一年来不但没有实现,而且根本没有继续谈起?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建议“中看不中用”。暂且撇开“每月一个黄金周”,会不会让“习惯了每周双休的人并不好接受”,甚至不论还没有享受双休日群体的感受,就这种“化零为整”而言,已经与双休日的初衷,也即《劳动法》中的作息制度相悖。  

  作息关系,既是《劳动法》体现的基本福利,也是有关劳逸结合的健康保障。至于假日延伸出的旅游,仅仅个人对假日的安排。说的再透彻一点,更接近于作息制度的双休日,不是为旅游而准备的。道理很简单,为何单休日调整为双休日,是为了让劳动者得到更好的休息。如果将此化零为整,是违背《劳动法》初衷的。假如因这种化零为整,人们增加了旅游的机会,但钱不够怎么办?是不是也每月只发生活费,剩下的钱一次性用作旅游?  

  在拼凑“黄金周”的过程中,有个奇怪的现象一直引发笔者关注,那就是涉及到劳动制度的作息安排,为何屡屡由旅游部门而不是劳动部门出面?这次建议“每月一个黄金周”的人大代表黄细花,恰好也是惠州市旅游局局长。这样的“直奔主题”,可能会给人带来某种错觉:千方百计拼凑“黄金周”,除了给人们争休息权,更多地是在为旅游业开拓市场。当然,在商言商,这样的做法也无可厚非,这在相关政策上也是有鼓励的依据的。  

  然而,作为在全国两会上的提案,对于涉及作息制度的安排,是否让制度的落实放在首位?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着全体人民的利益,既然关注到了节假日问题,应该先把现行的劳动制度的执行情况,做一个考察和分析。就双休日来说,究竟有多少劳动者真正享受到了?只有在双休日成为了不折不扣的劳动制度,再将其“优化”也不迟。“每月一个黄金周”,虽然没有增加休息天数,但现实劳动待遇上的不平等,就会变得更加直观,更加明显。这就是带着人民委托的人大代表,在建言献策时,是先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的选择。  

  再则,“每月一个黄金周”或可促进旅游经济,但日常的公共服务怎么正常运作?况且,能享受“每月一个黄金周”的,仅限于部分企业、事业、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公共服务机关每月“关门”5天,会不会影响社会秩序?因此,个人以为,作为旅游部门,在发展旅游经济中,在节假日上开发潜力是正常的,但作为全国两会上的提案,更要考虑到全社会的公平,让国家的每一项大政方针,都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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