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男子和男城管嘴对嘴“吻”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并称这是柳州一男子在阻碍城管执法过程中的镜头。记者从广西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了解到,警方已依法对涉嫌妨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黄某文、黄某琼、韦某千等三人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3月20日《京华时报》)
“吻”是一个非常温馨的字眼,通过这种方式表达情感,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尤其是男女之间,一次亲吻往往胜过千言万语,即便是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一旦接受对方的亲吻,释放出的往往是善意,一种亲近感油然而生。
不过,也有一种亲吻亵渎情感,释放出的不是善意,而是一种恶意,谁被“吻”了,都会感到恶心。青岛的城管在执法过程中,被对方嘴对嘴“吻”了,表面看没有任何暴力抗法的意图,实则是一种故意使坏,让城管发作不得,因为这样做,可以视作温和与亲近,这个亲昵动作显然将城管“吓”着了,执法至今谁见过这样的阵势?
我就闹不懂了,城管执法其实是有理有据的,因为在此之前,已经知会了对方,违章占道堆放物品明显属于违章行为,只要你按照要求自行整改,城管绝不会与你过不去。而当城管依法执行公务时,任何人都必须配合执法,谁叫你那么任性,不把城管的忠告当回事呢?
以嘴对嘴方式“吻”城管,如果不是习惯了“同性恋”,恐怕不会做出这样不雅之举。只是人家城管可是正常的一个人,绝不会接受你这样的“礼节”,在我看来,这是典型的软暴力,利用这种方式混淆视听,企图蒙混过关罢了。
以“吻”对抗执法,如此阴招损招,法律并不吃这一套,最终喜好“这一口”的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实属咎由自取,让世人耻笑,不知从拘留所出来,这张老脸还怎么见人?一个人不懂法不守法,迟早会吃苦头,教训何其深刻。(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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