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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廓狐作宠物别成现实版“疯狂动物城”
http://www.scol.com.cn(2016-3-17 8:10:4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谢晓刚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最近一部迪士尼电影《疯狂动物城》吸睛无数,片中的两只狐狸也给人印象深刻。近日,北京某媒体曝出有市民想给女儿买一只耳廓狐作宠物,并且发现网上有明码售卖行为,该媒体称“耳廓狐并非我国物种,在2015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禁止私自买卖。”(3月16日中国新闻网)

  这让人想到了去年一大学生捣鸟窝被判刑事件,因为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反复作案,出售所捕雏鸟牟利。对于耳廓狐,四川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耳廓狐享受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保护级别,简单来说,耳廓狐并非我国物种,受国际公约保护,所以享受我国二级保护动物保护级别,它的进出口贸易需要非常繁复的手续。

  毫无疑问,按我国动物保护法规定,私下买卖耳廓狐属于违法行为。因一部电影而产生想买电影主角动物作宠物的想法,孩子想法够疯狂,而因孩子喜欢而产生私下购买法律明文禁止的保护动物,父母行为够疯狂。事实上,个人没有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证书,单纯饲养也是违法行为。不单单是耳廓狐不能想买就买、想养就养,即使是近年来悄然进入宠物视野的黄金蟒、貂、红玫瑰蜘蛛等等个性物种的购买也应谨慎。

  由一部吸晴的动漫影视引发线下对剧中动物的追捧,这已然是当下很多影视剧公司力图打造的效果,可以让影视产品得以延伸,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比如《熊出没》中的光头强、熊大、熊二等动漫形象,深受小朋友及部分成人喜爱,让线下产品制作公司挣得是钵满盆盈。

  追星求宠心态可以理解,但盲目、不切实际地摘星捧月不可取,更不能以逾越法律界线为代价。个性宠物的出现,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只要有合法的手续,并无过错,但现实中却存在着进货渠道违法,网上私自交易,线下私自收养,对此类宠物缺乏有效的防疫,很可能会对市民健康造成伤害。再加上,此类个性宠物的出现,很多市民并不懂得侍养,没有经过免疫,很可能会对市民健康造成伤、城市生态环境带来隐患。

  因此,市民最好收起想购买耳廓狐作宠物的想法,有些东西放在心中有个念想或许更美丽,不能滋生不切实际的想法,更不能看着星星就想摘、望着月亮就想捧。否则,人人都盲目地将“另类”动物购进作为宠物,一旦成风,一旦失控,试想一下,濒危动物面临绝种危险不说,我们的城市和生态环境又将会迎来怎样的灾难?届时,我们赖以生存的城市恐怕真的会成为疯狂动物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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