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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募捐拷问法理规范
http://www.scol.com.cn(2016-3-15 8:14: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宋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在某微信群里,众网友以爱心红包形式为一名癌症患者捐赠。不料,一名网友却将多个“爱心红包”抢走拒还,引发诸多网友不满。那么这种抢红包的行为从法律上该如何界定?(《京华时报》3月14日)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微信群抢红包,红包也具备了多种意义,可红包的价值还是停留在逼仄的空间内,即便是出于善意的募捐红包,也还是没能让朋友圈成为爱心捐赠的主要平台,毕竟微信是一个半封闭的圈子,对于朋友圈里的捐赠活动怎样监管,到现在也还没有一个有效手段。

  那是否说明红包捐款就不值得提倡?当然不是,得益于网络支付方式的快捷便利,以红包的形式添加爱心意义,是人们发挥善意的另一途径,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安全性和正当性却值得商榷,类似被“群友”抢走爱心红包的事例绝非少数,若不是个例反映群体现象,恐怕这样的“爱心失误”还会屡见不鲜。

  在这起事件中,暂且不论抢走红包拒还的那位群友是否是主动为之,若是知情后执意不还,那就是一种道德走偏了,可面对这样的素质缺失,最应该反思的是如何规避,而不是在每次偶发事件之后,公众就只能口诛笔伐。

  同样,现行的法律对于这样的行为并没有一个详细的界定,毕竟微信抢红包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事物,抢走善款红包的人,可能有点儿戏的心理,处于主观恶性不大以及数额也不构成较大的事例,还不能够达到定罪的程度,至于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尚存斟酌的余地。

  目前,处于渐趋完善阶段的法律与社会情理还有调和的必要,在现实社会中的个人,如果遇到困难,需要解燃眉之急,除了朋友圈求助,还可以通过一些微公益的平台、免费午餐的平台,当然,如果怀疑慈善机构靠不住,担心监管不够公开、透明,担心善款的去向不明,就只能提高微信群的审查规范,自己承担风险。

  由此看来,我们可以说这种利用爱心捐助顺便捞财的行为相当不道德,但是却难以诉诸违法的层面,并不是如今的慈善法或者刑法面临巨大漏洞,而是类似个例并不涉及慈善组织,也不属于相关刑法规范的行为,与其去呼吁出台相关法律规避风险,还不如提高慈善募捐的安全和正当性,或者申请成为慈善组织,或者去找一个慈善组织进行合作,找一个合理有效的平台进行募捐行为,这样才能使爱心足够“走心”。

  所以,慈善募捐不容道德走偏,法理规范亟待审视检验,二者都需要重新规整现有流程,及时规避风险,把工作做得细致、周全,才能逐步消解各种误会和误区的产生。(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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