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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号贩子入刑的理由很牵强
http://www.scol.com.cn(2016-3-12 6:32: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同属倒买倒卖、囤积居奇的行为,我国刑法对票贩子的惩处十分严厉,但对于号贩子,刑法中却没有明确规定,号贩子违法成本相当低。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在此次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对号贩子入刑,维护公民公平公正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3月11日《现代金报》)

  正如报道中所表述的那样,号贩子与票贩子一样可憎可恨,他们利用稀缺的社会资源,大肆敛财,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让患者生理与心理遭受双重伤害,真可谓是可忍孰不可忍。

  正因如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提出了动议,建议对号贩子入刑,可以想见,这个建议绝对有民意基础,代表了绝大多数民众的心声,而绝非是一时心血来潮。据我所知,被号贩子坑害的患者不在少数,排不上队,挂不到专家号,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患者太多,专家门诊必须限号,另一方面专家号被某些利益集团瓜分,其中就有医生甚至专家参与其中,谁想得到一张小小的门诊号,就得以高价购买,否则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一旦黄花菜凉了,恐怕患者的生命早已不保。

  在票贩子入刑的今天,对号贩子的打击力度明显不够,仅仅靠口头警告,最多只是象征性地罚款,这样的违法成本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可是,就有医生提出了不同意见,最主要的理由竟然是“刑法刚修改,现在提出号贩子入刑不严肃”。

  我们认为,号贩子猖獗显然不是新情况、新问题,对社会的危害不容小视,对于这种事关社会民生的问题,理应引起高层特别是全国两会的重视,代表们的建议恰恰是切中了时弊,点中了医疗黑幕中的死穴。我以为这样的提案值得有关方面重视与回应,必要时可以对刑法进行必要的修改,如此才是真的关注民生。

  某些医生这个时候提出反对意见,理由显然很牵强,与身份不符,也不合时宜。毕竟号贩子的猖獗与医院的“内鬼”有关,如此声嘶力竭地抵制,莫非是动了你的奶酪?建设法制社会,需要全体中国人共同参与,任何一面之词都必须合乎民心、顺乎民意,不然难免会贻笑大方、遭到舆论的抨击。(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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