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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袭胸女子因何又受到二次伤害?
http://www.scol.com.cn(2016-2-21 7:43: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从绵阳到宁波这45个小时,川妹子小赵在卧铺大巴上被骚扰,每到天黑时色司机就会对她伸出魔爪。车到浙江境内后,小赵忍无可忍选择报警,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治安巡控大队大桥警务站孙警官做完笔录后告知,由于摸胸等行为发生在湖北襄阳,下一步他们会将该案件移交当地警方。(2月20日《现代金报》)

  在公民受到不法侵害时,最先想到的无疑就是报警,只有人民警察才能给人以安全感,正义才能得到伸张。

  川妹子小赵在长途卧铺大巴上受到色魔司机侵害,一而再再而三地实施性骚扰,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必须受到警方的严厉打击。因而,当小赵寻求警方帮助后,理应得到警察的保护与安慰。

  可是,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治安巡控大队接警后,其做法不仅让小赵很无奈、很失望,就是置身事外的公众恐怕也很不满。原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警察的工作节奏很慢,做一个笔录磨蹭了6个多小时,须知当事人已经48小时没有休息好,加之一直处于紧张与焦虑之中,这种身心疲惫可想而知;二是警方的一句经典台词“不归本地管”,更让人精神崩溃,一句话就把一个弱女子打发了,这让小赵情何以堪,只能是万般无奈,真是哭天不应叫地不灵啊!

  不错,公安部门或许有属地管理的规定,但是长途汽车上的案件,显然有其特殊性,我以为不宜将案件一推了之。果真如此,案件的调查处理就会很缓慢,折腾的就是受害者,莫非还要专门回到案发地进行演示与取证?如此其实就是对被袭胸女子的二次伤害。

  由此联想到类似的问题,遇到公民受到不法侵害,某些所谓的人民警察也当起看客来,理由还是老一套——此案不归本地管,因此而拒绝出警。个人认为,警方的某些办案方式可以做出调整,而不是一成不变,只要掌握了违法者的犯罪事实,就应该重拳出击,给受害者一个公道,而不是寻找理由,推三阻四,如此,才能伸张正义,给民众一个安全与公正。(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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