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让老赖“信用破产”

http://www.scol.com.cn2016-1-15 8:20: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张宗辉
  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成都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65342件,审结136837件。值得关注的还有对“老赖”的治理,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27316人(次),纳入“失信黑名单”24405人(次)等方式。(1月14日四川在线)

  老赖是诚信社会的“公敌”。成都法院将老赖纳入黑名单,无疑对其产生了震慑作用,既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也是对诚信社会的捍卫。借助社会舆论的曝光,辅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必将让老赖“信用破产”,寸步难行,堪称是惩治老赖的“杀手锏”。

  商无信不立,法无信不行。当下的市场经济本该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然而,老赖的出现,却成了诚信社会的一块“病灶”。老赖的存在,往小了说,伤害的是债主;往大了说,伤害的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过去,我们对此多流于道德谴责,而缺乏相应的实质性惩戒措施,导致一些老赖有恃无恐、屡禁不止。其实,有些债务人并非兜中无钱,就是想赖账,这不仅有违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也挑战了法律的权威。只有让这些老赖在公众面前“原形毕露”,正义方可得到伸张,社会的诚信体系才能得以修复与维护。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与老赖的斗争较量中,成都法院充分利用失信黑名单 “围剿”老赖,犹如当头一棒,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也像一把利剑,高悬在老赖面前,其杀伤力不言而喻。在此之前,有的老赖逃脱司法部门和债权人的视线,现在就行不通了,即便亡命天涯,人们若要了解其“庐山真面目”,只要轻轻点击鼠标,就能了解其“前世今生”,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敬而远之,即使经济上没有破产,也会遭遇“信用破产”的危机。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黑名单制度之所以行之有效,就在于让失信者“昭然若揭”,无处遁形。诚然,对于老赖而言,道德诚信品质和法律契约精神已经完全丧失,对其进行道德谴责显得“苍白无力”。同时,老赖之所以过去有恃无恐,就在于可以在公众视野中“隐姓埋名”,使得“不赖白不赖”的失范行为得以遁形和隐身。而现实社会,每一个人都是“道德警察”,口碑就是不成文字的信用记录,黑名单制度恰好可以让老懒“广而告之”、臭名远扬,难以“潜伏”,可谓打中了惩治老赖的“七寸”。

  守信者赢,失信者亏。再厚颜无耻的老赖,也会害怕公开的社会惩罚。成都法院除了曝光黑名单,还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压缩了老赖的生活空间,经济活动受到束缚,无处不在的信用惩戒让其四处碰壁、遭遇“封杀”。压力之下,一些老赖会“投降求饶”,请求从“黑名单”上移除,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债义务。这样既达到了惩戒效果,也解决了法院的执行难问题。由此而言,黑名单不仅是对失信者的“紧箍咒”,更是司法部门破解执行难的制度推进。

  谁与社会“过不去”,社会就与谁“过不去”。以曝光黑名单、限制约束的形式,让老赖们寸步难行,这是人心所向、诚信所需,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信用惩戒是层层推进的“社会潮水”,随着黑名单制度的深入实施,老赖们必将被“淹没”其中,久而久之,我们或可期待“天下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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