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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拒载八旬老人是一种风险恐惧
http://www.scol.com.cn(2016-1-8 7:43: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徐甫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周之前,四川省资阳市城区一公交站台,肖女士和女儿小周将80岁的老母亲送上15路公交车后,刚刚下车准备离开,却听见公交司机喊老太太下车,理由是无人陪同老人乘车。无奈,肖女士只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母亲扶下公交车。(1月7日《华西都市报》)

  老年人乘车,于情于理都不该拒载:正如俗话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况且相关政策法规对此都有明确规定。但面对一个无人陪护的八旬老人,基于其可能带来的巨大潜在风险,这位司机还是选择了拒载。当然,接下来的后果显而易见:老人女儿愤而投诉,而公交公司尽管进退两难,也只得依规对当事司机进行了处罚。

  老人女儿的愤懑可以理解:老母亲虽然年过八旬,但身体健康,何况上车有人送,到站有人接,乘坐公交车完全没有问题。而且现行法规没有哪一条哪一款规定老年人不得单独乘车,公交司机凭什么剥夺其出行的权利?更让人揪心的是,老母亲被“喊”下车时眼睛都是红的,显然拒载已让她感受到了人格上的侮辱。

  而当事司机“理智”的成分更多一些:对于年迈的尤其是无人陪护的老人,一是即便看似精神,实则随时都可能出意外;二是公交车行驶中,有时难免发生避让刹车或车身抖动等情况,造成险情;三是车上没有乘务员,而自己要专心开车,无暇顾及老人安全。最要命的是,即便一路平安,若下车后走失,照样祸及自身。而任何一类事故,都将是一场灾难。因而,他选择了宁愿违规受罚,也不愿为此担惊受怕。

  至于公交公司,则更是面临“里外不是人”的尴尬:一方面是按照现行规定保障老年人的乘车权利,并尽到确保沿途平安的责任。为此,不得不秉公处罚违规拒载司机。但另一方面,公司每年多达数十起的赔付案例,又让他们后怕,从而打心里理解并认同司机的拒载行为,只是无法公开宣示而已。

  显然,公交司机拒载这位八旬老人,出自于对其潜在风险的恐惧,说穿了也是一种自我防卫本能。据说,几年前,他的一位司机及售票员同事,因让一位坐过站的78岁老人下车,两天后,老人因迷路在野外被家人找到时已死亡。正是这次事故以及其后的巨额赔偿,成为众多司机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加上在其多年的开车生涯中,常常看到公司为了息事宁人,而不得不屡屡承受“狮子大开口”似的赔偿,更是强化了他的这种心理,那就是宁可受罚、也不愿去担惊受怕。

  结果就造成了现在这种尴尬的局面:高龄老人要乘车的权利,更要维护自身的尊严;而公交公司及司机既要服务老人,又要顾及自身利益,实在进退两难。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去指责公交司机不人道或欺凌老人等等,是失之偏颇的。而最要紧的,是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既让老人乘车无忧,又不使公交公司及司机有后顾之忧,才能消解这类拒载老人的尴尬。

  基于不能限制更不能阻止高龄老人乘车这个前提,故途径只能是改善公交车的服务这“华山一条道”。依据现有情况,要开行适宜高龄老人专用的公交车,无论人力财力都不现实。笔者想,是否能在每一条线路选定一定数量的公交车,增设专座,配备专门的乘务员,来满足这类老年人的乘车需求。或许,这是一种较为经济适用的解决办法。

  当然,相关的配套措施及管理一定要跟上:譬如,这类公交车的发车车次、线路、间隔时间等都要考虑周详;有关标志要在车身及站台标牌上醒目标识;明确规定高龄老人乘车要有亲人陪护;个别需要乘务员照看的老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联系资料,并做到下车有人接。至于这类服务是否需要适当提高票价,或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可考虑召开听证会协商决定。

  此外,对于这类老人在乘车出行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譬如,乘车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老人突发病风险及下车后出现走失等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相关政策都应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使双方吃下“定心丸”,让高龄老人的出行难及公交司机的风险恐惧都得到化解。显然,这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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