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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35家餐饮企业敢用罂粟壳当诱饵?
http://www.scol.com.cn(2016-1-23 7:53: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郭喜林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5家餐饮企业明目张胆地用罂粟壳当诱饵,其目的是想让食客成为回头客,并从中牟取非法收入。长此以往,就等于是在让广大消费者通过饮食“中毒”。对于这样的违法企业不仅应当依法取缔,而且应当将35家餐饮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绳之以法,绝不能有丝毫怜悯之心。只有依法严惩不贷,才能让修订版《食品安全法》的权威与尊严得到捍卫,才能让百姓依法享有食的安全与健康的权利。

  据华商报1月22日报道,记者21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称,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5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

  在被查处的餐饮企业中,有些企业属于当地的传统品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字号”。这些餐饮企业绝不会是偶然非法添加有毒物质,而是在长期的经营中公然违法。这些企业行为既不道德,又涉嫌违法犯罪。因此,对于这些企业既要在道德范畴予以强烈谴责,又要让其敬畏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绝不能让违法者逃避依法问责。

  然而,依法问责又不能仅仅局限于这些餐饮企业,而且必须对监管部门未能依法履行监督责任与义务进行问责。可以说,这些餐饮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绝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有些日子了。只有把依法问责延伸到监管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头上,对违法添加罂粟的餐饮企业问责,才能直接抓住企业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进行依法严惩。问责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问责只有把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和违法企业有机结合起来,依法问责才能“药到病除”,才能使依法问责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社会效果。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面对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各类风险交织形势,靠人盯人监管,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必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可以说,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经不存在“九龙治水”相互推诿的弊端,机构体制改革已经贯彻落实到位。经过全国人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订版,已经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颁布,并已经在全国贯彻执行。

  在这样的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依法问责就不能只拿违法企业和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开刀,而且依法问责必须直指各级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只有依法加大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力度,才能真正倒逼监管部门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监督责任与义务,才能通过依法严管,管出让全国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来;只有通过依法问责于监管部门,才能充分调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与主动和创造性;只有首先通过依法向监管部门问责,才能使监管部门依法倒逼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自觉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并在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层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餐饮企业就再也不敢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作为诱饵,欺骗广大消费者,就不敢利用非法手段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

  只有通过依法严厉问责,并依法实施顶格处罚,才能让违法企业付出应有的经济代价,并将违法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同时列入黑名单,才能让违法企业加大违法成本。只有让企业法人代表和负责人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才能成为监管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只有通过依法严管,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才能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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